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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眼中的律师

  ◆成功的律师往往是客户慕名而来,未成功的律师往往是律师冲案而去。在林林总总的律师中,真真假假、假假真真,雾里看花,有时会眼花缭乱。慎重、理性的客户应该是在决定委托前,擦亮眼睛,充分了解律师的特点;委托后,理性地要求律师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此还需提请您注意的是:律师不是孙悟空,他或许什么都包不了)。
  那么,在这样一个诚信缺失的时代,在律师眼中,当事人应该委托怎样的律师, 才算是慎重、理性的委托呢?
  当事人应做到“二不要一要”:“一不要”盲目迷信什么“北京律师”、“广州律师”、“上海律师”或“深圳律师”。“二不要”轻信“关系律师”或“包律师”,“一要”看具体律师的专长、业务水平、职业操守及结合你的案件所需要的特殊条件。还是回到他所经办的案例中去,回到他的人生经历中去慢慢了解!(详细参阅《聘请律师要三思》一文。)
  ◆中国的现状是人才配备并不理想,就律师行业而言,并非是最喜欢、最适合这个行业的人做了律师。有不少人是无更好选择的情况下,无奈地做了律师。这是为什么您接触的律师可能不符合心目中的律师形象,实质上也是素质参差不齐的主要原因。诚然,律师需要自信,没有自信很难把事办好。但就我们看来,不少律师是自傲、自以为是的,并且十分浮躁。严格而言,实际上,恐怕还未入法律之门,只是抓住了点皮毛而已。在他们眼中,连高宗泽、段祺华、马军、李国机这些经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成名的律师都不算什么,认为自己也可以比一比,甚至更“牛B”,这不能简单归结为“轻狂”。对当事人而言,如雾里看花,有时会上大当。当事人比较什么?不要比谁口气大,应该比谁打过什么官司,怎么打出来的,这才是实实在在地比。
  
  ◆转轨阶段的中国诚信缺失,主动张扬自己有什么社会背景往往意味着虚假。即使某些“社会名流”跳上台来主动推介律师,也只能意味着有“利益”联系。真正能在办案中提供非正当帮助的人敢明目张胆地跳上台来?
  
  ◆有地方律师,广州律师,北京律师,应该说,整体而言,大都市律师素质高,办案顾忌少,如可通过权威媒体及向上级反映等途径监督下公正司法,但收费较高,也存在“鞭长莫及”,“远水不救近火”情况,特别是,大都市律师专业分工很细,如专业对口,无疑是好事,如不对口,还不如在当地找个“万金油”律师。
  
  ◆业贵于专,方显卓越。敬请客户注意:绝不能从收费的不菲,反推法律服务的专业。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碰到一些别人曾处理过的收费不菲,但服务质量低劣的“烂尾”案件。处理这些案件,别人开了个坏头,给后面跟进的律师增加了极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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