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命题的谬误
柯华庆
【摘要】科斯命题的谬误分为逻辑谬误和经验谬误,学术界对科斯命题的谬误的争论经常在两个不同层次上展开,造成了很多混乱。自由交换版科斯命题、交易成本版科斯命题和完全竞争版科斯命题是否是同义反复或者逻辑谬误在于“交易成本”、“自由交换”和“效率”的定义,实际上属于是否逻辑谬误的问题。科斯对经验世界的判断“通常”、“往往”似乎成立,但仔细分析,科斯的判断是错误的。
【关键词】科斯命题;交易成本;定理;谬误;逻辑;经验
【全文】
一、问题
科斯命题就是常常说的科斯定理,它是法律经济学的基石。因为承认了“科斯定理”是“定理”就意味着其正确性,为了避免先入之见,我们不妨先一般性称之为科斯命题。令人吃惊的是两本最重要的辞典对该命题的介绍。Cooter认为三种版本的科斯定理有可能是错误的或仅仅是同义反复[1]。David De Meza也提到“(科斯定理)是深刻的,太过于平凡琐碎、无味的同义反复,革命性的或者错误的,或者是一种别有用心的表述吗?上面每一种说法都有人主张过。”[2] 更奇怪的是,张五常竟然对三种观点都有过主张。张五常说:“许许多多重大的科学发现都是从某种同义反复开始的。同义反复可能仅仅是定义,但也可能是一种视角。”“科斯的贡献不在于提出了任何定理上,而在于提供了一种新思路,一种新视角。”[3] 张五常为错误的科斯命题进行辩护:“科斯定理的1960年版本从根本上是错误的。但我们并不否认科斯的论文是十分出色的,因为我们的理论永远不可能在任何方面均是正确的,完美的理论是没有的,也就是说任何正确的理论均是能够被证伪的理论。”[3] 张五常还说“科斯是正确的,因为他所做的只是明确说明了传统交换定理起作用的条件。在‘联邦通信委员会’一文中,他直截了当地指出,‘划定产权是市场交易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而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他只是进一步阐明交易成本的作用。”[3] (P441)理解科斯命题为什么是正确、错误还是同义反复都是困难的[3] (P443)。
我们发现,在对于科斯命题的争论在两个层次上混淆。这就是科学(或者经验)层次和哲学(或者语言)层次。逻辑经验主义的奠基人石里克在《意义与证实》中把真理可以区分为形式真理和经验真理。形式真理主要是由数学或逻辑的分析命题所构成,在演绎推理的过程中,这种由理论所推演出的结论,其证据早已包含在前提之中,它是以纯粹形式的变换在叙述同值词句,本质上是一种同义反复。一个分析命题是否具有真理性,它是否符合逻辑语法,即可作出判断。经验真理是一种涉及生活世界或科学事实的命题,经验命题是后天的,其性质属于综合判断,必须与事实相符合。同样也可以区分形式上的谬误和经验上的谬误。
我们发现在逻辑意义上科斯命题是否谬误依赖于概念的定义和前提假设。而经验意义上科斯命题是否谬误在于关于人性的经验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