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深刻洞见当下中国社会发展情势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当下中国的社会制度建设以及社会秩序规则的架构不能寄希望于中国整体国民品格仍然相当低下的国民,而只能由知识精英组成的领导集团来引领中国的社会发展进程,以及在此种进程中的一系列制度建设。当然,正如前文所述,这也仅仅是当下中国社会在特定时空下的特殊选择,更是其必然选择。但不是长远之计。只有在知识精英组成的领导集团的引领下所型构而成的社会制度具有相对正当性,多数人在相对正当性的制度下长时期的生活,最终会在此种制度的影响下生成高觉悟的国民品格。此时的国民品格与制度架构之间的良性互动才会得以型构。高觉悟的国民品格才会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以及制度建设进程中体现出长久的,具有恒定性的强大功效。
五,结语
本文作者是研习行政法的,然而,作者在写作此文的过程中始终没有提涉行政制度以及行政诉讼制度建设与国民品格二者间的关系,更没有给出作者本人对此二者间关系的认识与判断,因为在这里作者已经试图从大的方位切入,当然亦包括了小的方位。社会制度建设本身就包括多方面的制度建设,行政制度以及行政诉讼制度建设也不例外。诚然,本文也仅仅是作者对国民品格与制度建设二者间关系的肤浅的认识与判断,如此宏大的题目,作者深感力不从心,因此,其学术价值微不足道,学理论证不值一提,这都归因于作者知识浅陋,不甚思辨,作者深知,这仅是作者对中国社会问题意识的开始,更是其思想的开始。在此,作者将以法国人卢梭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尾:“生为一个自由国家的公民并且是主权者的一个成员,不管我的呼声在公共事务中的影响是多么的微弱,但是对公共事务的投票权就足以使我有义务去研究它们,研究我国的制度,我国的政府”。作为中国人的我们难道这样去做有错吗?
【注释】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邓正来著《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一页
斯塔夫利阿诺斯著《全球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五页
梁漱溟著《中国文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
]江平著《江平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参考文献】[1]斯塔夫利阿诺斯著《全球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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