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SocialCapital)”理论是社会学的一种理论研究范式,其概念内涵界定不一,核心是指一种大有用途的稀缺的资源和关系,参见李惠斌、杨雪冬主编:《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版。
此案引起了红顶商人胡雪岩的关注,杨妻詹彩凤第二次北上京控的资费就是胡出的。当然,这也缘于胡当时的西席吴与同和杨乃武曾同过学,吴的引荐与此关系甚重。这其实就是杨乃武有而未读过书、上过学堂的小白菜不可能有的社会资本之一。
浙籍十八名京官联合向都察院提出呈词请求将此案解到刑部重审后,都察院随即上奏,此奏折促使慈禧太后下决心将本案提交刑部重审,引号所引为都察院在奏折中对浙籍京官陈情上书的概括。本案最终能平反与都察院的此番上奏关系至密,而它又得归根于浙籍京官的联名呈词。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49页。瞿先生认为,我国古代法律的另一特征为家族主义,参见《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第一章“家族”及第三章“阶级”、第四章“阶级(续)”。
参见光绪元年四月二十四日刑科给事中王书瑞折,转引自王策来编著,前引书,第27页。。
参见光绪元年十月十八日户科给事中边宝泉折,转引自王策来编著,前引书,第61页。
参见《浙江余杭杨氏二次叩阍原呈底稿》,载《申报》1874年12月7日。学政胡瑞澜在复审此案时,查明小白菜不曾赖婚亦无与他人有奸情之事,杨乃武纯属诬告。参见光绪元年十月初三日胡瑞澜奏折。
参见《浙籍十八名京官向都察院的呈词》,转引自王策来编著,前引书,第71页。
《葛毕氏起解琐闻》,《申报》1876年4月18日。
转引自俞金生编:《杨乃武案探源》,中国天马图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44页。
参见唐纳德·布莱克著,前引书,第43-44页。
除本案的直接当事人杨乃武与小白菜外,其亲属、亲友及一些案外无辜之人也广受牵连,其中还有四人丧命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详见王策来编著,前引书,第214页以下。本案审理中未见贪赃枉法、官官相护的丑恶现象,因而那些后来被革职的大小官员,除刘锡彤等草菅人命的庸吏外,亦多半属于本案的悲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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