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官府刑逼所出的冤狱面前,民妇小白菜根本没有话语权。名义上她是本案的当事人,可实际上她对本案的发展进路及未来结果没有丝毫的干预度和影响力,其情形几如被置之案外。名实分离莫过如此,冤狱命运莫不由此。
四、社会结构与冤案
美国纯粹社会学教授唐纳德•布莱克在运用其理论解释法律时,创造出当代美国法律研究中一个重要的学科领域——纯粹法社会学。1989年出版的SociologicalJustice(《社会学视野中的司法》)是他在这一领域的代表作。在是书的中文版序言里,布莱克说:“纯粹法社会学的核心是案件的几何排列,或者用本书的语言说是案件的社会结构。通过运用这一术语我指称的是法律案件在社会空间中的位置和方向:谁与谁发生冲突;谁会作为第三方参与冲突,如律师、证人和法官。这些参与者之间的社会距离有多大?谁的社会地位高,谁的社会地位低?案件的命运取决于它的几何排列。”[xix]布认为,法律的模式可以分为两种,即法理学模式和社会学模式。前者的焦点在于法律条文,目标在于做出决定,它是实用的,而后者焦点在于社会结构,目标在于提供解释,它是解释性的。不同于传统的认为法律根本就是一种规则,其生命在于逻辑,因而相同的案件就会有相同的法律结果,社会学模式认为法律是可变的,它随各方社会特征的不同而不同。[xx]布莱克的社会结构理论及社会学模式分析方法对于我国古代(甚而近现代)的法律、司法具有不容置疑的解释力。因为自古以来非法律因素对案件结果的影响甚至重于法律规则本身是我国的一大法律传统,正所谓“中国古代虽然制定了很多而且具有较高水平的法典,但传统的中国社会却不是一个由法律来调整的社会”。[xxi]
研究此案的由来及其司法过程,我们不难发现,这里面存在着两组平行的社会结构。如本文第一部分分析,此案发生不久就被人为地分解成两个案件,即本案——“小白菜毒夫致死”案和派生之案——小白菜诬攀杨乃武因奸同谋案。这两个案件的社会结构不可同日而语。在“小白菜毒夫致死”案中,一个是身兼数职——警察、法医、检察官、法官——的知县,他有的是权力而且能不受监督地滥用权力;一个是地位卑微、已成为孤家寡人的民妇。而且“这里不存在对相互争议的主张由享有权威的第三者来下判断的构造”。[xxii]对于刘锡彤验尸时的草率、妄为,小白菜难以置喙,一个没受过教育、从未与官府有什么来往的民妇怎么知道银针要用皂角水擦洗三次才能试毒呢?对刘锡彤的刑讯逼供,小白菜惟能在忍无可忍的时候来个枉供以求解脱,尽管她心里最清楚丈夫身死与她毫无干系。所以,这个案子凭着判官刘锡彤诬认尸毒、刑逼小白菜因小白菜无法伸冤而迅速了结。但后一案件就复杂得多了。堂堂举人杨乃武非一次大刑能成就“信谳”定案。他懂得伸冤,而且有众多亲友更重要的是有由其举人身份赢得的一个官吏阶级都在为他鸣冤奔走的大好局面,这使得该派生之案的社会结构处于动态平衡中,草率定案不可能。但很快查明真相结案,同样不可能。因为被人为分离开来的本案与派生之案原本是紧密勾连在一起的,试想:没有所谓的小白菜谋毒,何来的小白菜诬攀呢?正是在这种相互钳制的构造中,整个案件的社会结构极不均衡,冤狱就在这种畸形的结构中获得了它生长、蔓延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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