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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与话语权——围绕女性立场而对杨乃武案的一个分析

  三、小白菜:无法伸冤
  光绪二年(1876)十二月九日,已经审理了三年有余的杨乃武案终于在北京海会寺这个原与本案毫无瓜葛的地方迎来了它的高潮与尾声:开棺重验的结果显示葛品连确属无毒因病而死。长期以来葛品连系小白菜谋毒致死的“信谳”“神话”被彻底打破击碎了。但三年多来灵肉饱受摧残的小白菜,还因“与杨乃武同居时,不避嫌疑、致招物议”“实属不守妇道”(语出光绪三年二月十六日刑部折)而被判杖八十。从刑部大牢回到余杭的小白菜因无亲无靠、生活无着而割断红尘削发为尼,二十二岁的她从此伴着青灯黄卷度过了五十三个春秋。
  小白菜这般悲惨结局在古今冤案中可谓绝无仅有。一个简单得奇怪的问题,是明知自己被冤枉的小白菜为什么不鸣冤叫屈呢。不难推断,如果案发后小白菜跟杨乃武一样为伸冤奔走呼号、上下求索,那北京海会寺重验的惊世之举极有可能大大提前,这样不但她自己和杨乃武的沉冤能早一日昭雪,而且还能重重缩减本案冤狱悲情的范围及深度。[xvi]但检视个人的身世与地位,环顾其家庭及背景,我们不免恍然大悟,伸冤对小白菜来说,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小白菜自幼丧父,八岁时便跟随再嫁之母到余杭县城,开始寄人篱下的生活。她十一岁时其母就与邻居葛品连之母沈喻氏订明,将小白菜嫁给葛品连为妻。而葛品连亦为早年丧父之人,成年后在县城一豆腐店当帮伙。同治十一年三月小白菜与葛品连结婚,夫妻俩租邻居杨乃武家的一间屋子入住,直到第二年六月因杨要求提高租金而搬出。“既嫁从夫”是中国女性的婚姻宿命。葛品连成为婚后小白菜生活中的唯一寄托与依靠。但葛品连——小白菜原是要托付终身的男人——突然在同治十二年十月九日暴病而去。“三从”是我国古代女子的纲常守则。不幸如小白菜者,从小无父可从,结婚两年不到就陡然无夫可从。本来“夫死从子”,但阿斯克勒庇俄斯还没有来得及赐予小白菜可从的儿子。[xvii]家,一夜之间离小白菜而去,留给她的是无亲无故、无依无靠。小白菜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
  这样的孤家寡人一个在古代中国的社会形态及法制体系下当然是被冤有份,伸冤无门。因为“传统之中国文化完全不承认‘个人’的存在,而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更没有‘个人’的立足之地”,[xviii]更何况此等个人乃一介民妇。“女子无才便是德”,小白菜没教育无文化,举人杨乃武能在监狱里写叩阍辞呈,但她做不到,所有的冤屈都只能往肚里吞。同时,杨乃武还有妻子、胞姐等奔走于杭州及京城各衙门为其伸冤。可小白菜呢?丈夫死了。兄弟姐妹吧?一个也没有。母亲、婆婆早已把她看成是毒夫的娼妇,哪还能想到她有什么冤。中国是个熟人社会,但生来只为在家相夫教子的小女子能有什么熟人?以前的房东杨乃武算一个,但被自己诬攀的他正跟官府一样在指控她是谋毒本夫的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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