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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是本土的,法律是国际的——对新法社会的展望

  二、法律是国际的
  本土政治仍然是一种宪法性规则之下的社会结构构建。为引导和约束地域不致于堕落为局部利益偏狭者的规范系统,需要设定为国际化的法律体系。与本土政治并行的国家法律,为什么是“国际的”?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法律包括宪法本来是“国家的”。但是如果将法律设定为“国家的”,这可能会影响国家法律合理属性的取得。因为,不是任何一个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国家的法律都具有合理性,甚直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参与经济国际化的国家,其法律可能仍然是非合意主义的法律,甚直是严重不正义的强制主义和暴力主义的法律。要提升国家经济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家法律的品质,法律家不得不将国家法律的构建,纳入国际化的法律建构的标准体系,从而削减强制和暴力法律的国家特色。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国际法律已经取得超越个别国家法律水准的实在成就。那些为自由、为民主而奋斗的先进的国家的人民,已经为地球上的其他人民起草好许多确保人道主义和公平交易的法律规则,甚直已经通过国际机构的合意程序得以颁行。关于地球居民的政治、社会和经济权利,虽然我们在一些国家的实在法律中很难发现保护性规定,甚直往往发现是相反的规定,但是在世界上国际法律仍然闪耀着珍珠般的光芒。
  “我们要国际化的法律!”这是信息社会对于国家公民产生的需求,这就如同人们喜爱其他美好事物一样。
  三、新法社会
  经济全球化牵涉地域的变化。本土政治构建的内部和谐的区域,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仍然存在地域统和利益。村庄是一个地域概念,国家也是一个地域概念。在大交换的经济全球化时代,地域统和利益即资源和市场的优化组和,可能给地域更大的益处,故而在统和利益驱动之下,在合意主义的区域联络政策之下,村庄无法合理对抗国家治理,国家也不能无理对抗国际规则。为了有效实现地域统和利益,“我们要国际化的法律!”的语义会发生变化,演化为“我们要国际化的新法!”
  法律事业本为创造社会文明的理想事业。社会文明化程度的提高,必然产生对法律的巨大需求。发展中国家的社会文明每发达和演进一步,其法律缺口随之增大许多。如果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政治本土化顺利实现,国家法律开始国际化进程,发展中国家的法律将面临全面更新,这样的社会对于“新法”的需求,就如同久旱干裂的大地对新雨的需求,是极为迫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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