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揭开美国制宪会议的面纱——“辩论”成功的法则

【27】赵晓力:《美国宪法和国家统一》,载《中国法律人》2004年第4期,页45。
【28】易中天:《艰难的一跃――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山东画报出版社2004年版,页2。
【29】著名的美国宪政史专家任东来即认为,美国制宪先贤了不起的地方,在于他们把英、法思想家的见解、“英国普通法的传统与北美殖民地的自治及制宪经验有机结合,融会贯通,炮制出既有明确原则,又有具体条款,既可以操作、又富有弹性的美利坚合众国的第一部、也是迄今为止惟一的一部宪法。”任东来、陈伟、白雪峰:《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1月版,页24。
【30】A. E. Dick Howark, James Madison and the Constitution, The Wilson Quarterly, Summer, 1985, p. 83. 转引自曹德谦:《麦迪逊与美国宪法》,载美国政治与法律http://www.ciapl.com/news.asp?Newsid=6691&type=1004,最后访问日期:2006年8月1日。
【31】任东来:《漫谈美国的宪法与宪政》,载《科学中国人》2003年第4期,页28。
【32】詹姆斯·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尹宣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页201。
【33】詹姆斯·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尹宣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页203。
【34】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上册),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页19。
【35】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页314。
【36】美国进步主义学派史学泰斗查尔斯·A·比尔德在其撰写的《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一书中,用类似于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决定论解释费城制宪会议上代表们的行为。他详细考察了1787年制宪会议召开时美国的经济结构,以及制宪会议上代表们的财产和经济状况,认为大部分制宪会议代表通过美国宪法的制定,可以获得个人经济上的利益。因此,制宪会议上的妥协,是经济利益集团之间的妥协。查尔斯·A·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何希齐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37】文中的“他”应指麦迪逊本人,因原文用第三人称记述会议讨论情况。詹姆斯·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尹宣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页227。
【38】《列宁全集》(第15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页309。
【39】程汉大:《正和博弈是立宪成功之道》,载《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页20。
【40】关于这一妥协的分析,可参见赵晓力:《美国宪法和国家统一》,载《中国法律人》2004年第4期,页45。
【41】对制宪会议中的争论和达成的妥协的描述,相关著述有:程汉大:《正和博弈是立宪成功之道》,载《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褚乐平:《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关于宪法批准问题的争论》载《史学月刊》2003年第7期; 赫伯特·J·斯托林:《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宪法反对者的政治思想 》,汪庆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马克斯·法仑德:《美国宪法的制定》,董成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页36-125;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上册),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页19-28;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修订版,页61-84等。
【42】易中天:《艰难的一跃――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山东画报出版社2004年版,页176。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