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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美国制宪会议的面纱——“辩论”成功的法则

  在迷茫与困惑之际,何况他们从事的还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最需要的是理性,而不是激情。但他们做到了。参加会议的代表并没有“为天地立心,为万世开太平”的壮志豪情,而是孜孜致力于制定一部好用的且不一定好看的宪法(纵然现在看来,这部宪法因为好用而显得好看)。他们只求所设计的政府“有足够的生机,能积极展开活动,足以使我们免于屈辱,维护我们国内的幸福和安全”【7】就足够了。他们意图“不是创造一个十全十美的、正义民主的、能流芳百世让后人和他人景仰的政治体制,而是为了寻求一种现实的、有效的、能够即时挽救正在走向失败边缘的美利坚联邦的政治途径。”【8】所以,他们不是驻足于宏大的抽象理论,甚至不用顾忌理论上的自恰,而是针对现实中的一点一滴,字斟句酌。许多时候是讨论了几天即将确定下来的方案,会因为一点点问题不得不推倒重来。因为这部宪法是要解决实际问题,不是招牌,也不是贡品。
  正是这种理性和务实的心态,使他们不至于被仇恨的激情遮蔽眼目。在制宪会议的辩论中,代表们谈论得最多的参考对象,就是他们刚刚赶走的敌人——英国,和正对这个尚在襁褓中的新生儿虎视眈眈的法国。在考虑设计政府的方案中,他们完全没有顾虑“姓英还是姓法”之类的问题,因为他们早已明白了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判断所拿来的东西是否可用。宪政制度的设计在他们眼里纯粹是一项科学的事业,而科学自然是无国界的,无姓别的,只遵从客观事实。他们正是通过冷静地对涉及到的各项因素进行解剖、分析和组合,通过经验的考察和逻辑的推导,探寻种种细小设计的利弊得失之后,才设计出了一种大体正确,也现实可行的政体,从而进行了一场“理性的革命”。【9】  弗吉尼亚代表乔治•梅森在会议期间写给家里的一封信上曾坦言:“当年跟英国造反,建立新政府,和我们现在面临的事情相比,已经算不得什么了。那个时候,大家都兴奋着,激励着人心。我们现在却要完全靠沉着冷静的理性,来思考这个政府体制会对那些甚至尚未出生的人的幸福会有什么影响。”【10】可见代表们已经知道第一场革命是激情的革命,而现在所从事的可看作美利坚建国的第二场革命,是“理性的革命”,是需要深思熟虑,靠着智慧进行的科学性的革命。因此在长达116天的辩论中,不管代表们表现的是温文尔雅,娓娓道来,还是口若悬河,激情澎湃,【11】其在内心都是深思熟虑,对每一个问题都要权衡再三。
  制定一部宪法,实际上是在构建一个政府体制和建立一个国家,因此“应该以前瞻的眼光,看看应该做的事情的效果和影响。只有这些效果和影响,才是我们的行为指南”。【12】因为“一个政府,说到头来,至少要切合实际、能够运作”。【13】这一点在麦迪逊先生讨论议会第二院的组成方式时即明确指出:“为了正确判断第二院采取怎样的形式为好,最好先看看第二院需要实现哪些目的。……一个国家的人民,在一个稳健的时刻,讨论组建政府的方案,又有其他国家的经验作为借鉴,他们最希望得到保障的,首先是他们自己的幸福”【14】。在三个多月的辩论中,代表们面临了各式各样的选择:各邦是走向统一,还是分离?是走向共和,还是(纯粹)民主?如果选择了共和,那么是复合共和,还是单一共和等等。【15】不同的选择,将会引导这个国家和民族走向不同的方向。在这种紧急关头,恰是理性和务实的心态使代表们能在讨论具体问题的时候不至于迷失方向。他们凭着对人类理性的尊崇,对现实世界的把握,设计出了一部精密的机器,也是建造了一座伟大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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