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治是构建法治社会的突破口——访世界税法协会会长(ITLA)、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二)
赵国君
【关键词】税收法治;法治社会
【全文】
赵国君:您曾经很鲜明地提出,税收法治是构建法治社会的突破口,把税收法治提高到这样的高度还是头一次,为什么这么说呢?
刘剑文:建立法治社会也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方针,那么,对于如何建立法治社会,大家探讨的很多。以前谈的比较多的是司法改革和市民社会的问题。我认为,在许多的关系当中,最基本的关系还是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问题。过去我们国家管得太多,市场经济的建立使得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主要变成了一个税的问题,而税的问题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涉及到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利益博弈的问题,涉及到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利益博弈的问题,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博弈的问题,涉及到纳税人与纳税人的利益博弈问题,所以在众多的关系当中,一个基本的关系就是税收关系问题。如果我们把税的问题搞清楚了,理顺了,税收法律体系建立起来了,法治社会就不远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税收法治是法治社会的一个突破口。因为税收涉及到公民的基本的财产权利,所以要讲税收法治,政府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基本的问题解决了,整个法治社会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赵国君:税收法治当然很关键,但怎么能够推导出它的作用如此重要呢?
刘剑文:税收法治缘何在法治发展中扮演如此关键的角色?思想家、理论家们何以如此不断的强调税收问题?其深刻的原因都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存在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产品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提供;但除私人产品以外,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由于其本身性质的特殊无法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来提供,而这些产品对整个社会而言却是须臾不可缺少的。由于国家或者说政府扮演着履行公共职能的社会角色,使得其在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具有私人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产品基本上由国家提供的,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由税收形成的财政。这样,税收如何征收和缴纳就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事实上,经济学的研究表明,税收就是人们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支出的价格费用,这种为自身消费而支付费用的现象,仍然遵循市场等价交换规律。税收的这种经济属性反映到法律上就是纳税人和国家之间在税收领域具有平等关系。纳税人纳税是为了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而国家征税正是为了给纳税人提供公共产品,征税和纳税在法律之下达到协调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