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刑罚执行属于各州的内部事务,联邦没有自己的监狱。在联邦司法职权范围内被判处徒刑的犯人,被监押在各州监狱内,其费用由联邦支付。
德国刑罚执行权属于司法部。自由刑和保安监督处分在隶属于各州司法部的监狱内执行。待审拘留、青少年刑罚以及刑事拘留、治安拘留、安全拘留、强制拘留也均在监狱内执行。大多数州的驱逐拘留的执行也在监狱内执行。
(三)法国的监狱管理体制
法国司法部下设监狱管理局,负责全国监狱行政管理工作,下设刑罚处、刑满释放处和行政管理人事处三个处。除监狱管理司外,还下设司法事务司、刑事事务司、民事事务司、未成年保护司和行政事务管理司等。法国分为九个大区,设监狱管理分局,是司法部监狱管理司的派出机构,对监狱实施管理。法国有186所监狱,其中,拘留所又称未决犯看守所119所;监狱55所,关押中心12个。另外,还有一所康复中心。这些监狱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未决犯看守所,主要关押未决犯及余刑在1年以下的已决犯;二是重刑犯监狱;三是关押中心,作为临时关押机构,其关押对象有三种;一种是可能逃避的;二是串供或威胁证人的;三是可能受到伤害或有报复他人危险的。
(四)日本的监狱管理制度
法务省是日本最高司法行政管理机构,管理政府的法律事务。其主要任务是管理政府法律事务(担任各个政府的法律顾问)以及执行法院裁判,管理拘押、监狱、社会改造,指导监督公安调查、检察工作,组织执法人员考选(包括司法进修生的入学考试)、移民等工作。日本专门制定《
监狱法》,规范有关刑罚执行的各类问题。日本的监狱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拘留尚未判决的犯罪嫌疑人的设施(称为“拘置所”),主要用于拘留正在审讯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拘留那些有必要关押,以便防止销毁证据人员。第二类是正式的监狱(称为“刑务所”),是关押犯人的设施。经过审判,判决有罪的犯人要在这一设施中接受刑罚,进行反省。根据监狱的具体职能,监狱分为一般监狱、少年监狱和医疗监狱。其中,少年监狱关押青少年罪犯,医疗监狱供在服刑期间医疗使用,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监狱。
三 构建未决羁押制度的七个方面
对于未决羁押制度的构建,需要从羁押对象、羁押条件、羁押程序、羁押期限、羁押场所、羁押救济和违法责任追究等七个方面综合考虑,使之系统化、协调化,任何一个方面的缺乏都无法使未决羁押制度形成一个独立的、封闭的司法控制系统。
(一)法定羁押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