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由主义与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作用
(一)、什么是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强调国内层面行为体以及结构在解释外部国家行为上的功能。自由主义者并不主要依靠国际规范概念,同时其也不反对理性主义者对战略互动的关注。自由主义关注国内以及跨国层面的行为体,反映这些行为体利益的机制以及这些机制在塑造累积国家利益方面的影响。按照安德森教授的观点,自由主义有三个主要论点:一是个人以及私人团体是国际政治的主要行为体,二是国家代表国内社会的子集,三是国家偏好塑造国家的行为。[5]自由主义者认为国际社会的合作以及遵从法律规则依赖于国内以及跨国层面的行为者在某种情形下的所获以及所失,因而我们必须研究一个国际法律工具所创造的规制结构对于社会层面分配所带来的影响。国内的政治以及法律机制塑造以及聚集这些分配的影响。因而,因而通过分析国内的贸易政策就能够解释国际贸易机制的服从问题。国家是特定国内组织机构利益的代理人,而不是自我的主动追求权力以及政治稳定的行为者。
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他们非常关注国内服从机制的崛起。由国内机制所塑造的国家行为对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显然有广泛的影响。我们看到,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国内的行为体包括公司、个人以及一些非政府组织等等。而跨国层面的行为体可能包括一些国际非政府组织以及政府组织。这些行为体对于国际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那么这些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到底有什么影响呢?
(二)、非国家行为体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以及全球化的加深,全球经济的依赖性进一步加强。许多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得到重视。很多学者就呼吁在全球治理中给予非国家行为体更多的关注,让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就知识产权领域来说,希望这些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知识产权的建设方面发挥更多的作用。我们认为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上可以起到以下几点重要作用:
首先,非国家行为体可以对国际知识产权立法做出自己的贡献。我们看到,现今的知识产权国际立法都是被主权国家所左右,而由于国家之间的非均势,使得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对有些国家显然不利。而非国家行为体,特别是非政府组织的广泛参与可以使得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可能更加合理。很多非政府组织如国际劳工、环境以及消费者福利以及健康等组织就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在非洲因艾滋病的死亡率引发的历史上最大的全球公共健康危机中,非政府组织和发展中国家密切合作,在TRIPS理事会内要求对TRIPS协议相关条款作出修改以应对公共健康问题。在TRIPS理事会外,非政府组织与发展中国家联盟,迫使跨国医药公司和发达国家的政府对公共健康危机采取积极行动。通过发展中国家和非政府组织的努力,最终通过了《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宣言》并对TRIPS协议的第31条进行了修正。TRIPS协议后,非政府组织积极关注和参与了一系列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相关的全球问题,尤其是在健康和生物多样性领域发挥了领导和组织左右。例如,非洲统一组织、第三世界网和可持续发展机构成为非洲国家在享有和利用生物资源以及地方社区知识的示范立法的主要推动者,并向全球表明了非洲集团的知识产权问题上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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