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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优秀法官为榜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金桂兰在村民炕头审理案件,这种司法亲和力是源于她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她审结的案件大部分是调解结案,其中有一件案件做了八次调解工作。正是她的耐心,让当事人感到了自尊,感受到司法的关怀,相比较,我们有的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过多满足于“合法性”这一标准上,以追求所谓的效率而忽略效果,以强调“中立”缺少对当事人的有效交流,特别是对缺少法律知识的农民当事人更是缺少必要的诉讼指导。无形中增加了诉讼成本和诉讼风险,甚至有的案件案结事不了。出现申诉上访事件的发生,这些问题的产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工作,没有从国情、省情、市情、当事人诉讼能力强弱的实际情形出发,没有从人民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标准去开展工作,脱离了人民群众,甚至伤害了他们的感情,而河南法官凡心友的办神机妙算体会或许能给我们遇到上述问题时是一个最好的启示。他说:“作为法官,如果没有良知,就不能公平公正,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对群众没有感情,就不会扑下身子,放下架子,真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就得凭真诚做人,凭党性工作,凭法律办案。你只要把案件办公正,把法理说透彻,老百姓就会服你”。这段感情与理性凝炼的法官感司充分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只要你真诚爱民、公正公平、老百姓回报给你的必然是信服与爱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目标“公平正义”必然能够实现。同时也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公正正义存在于人民群众中心中,公平正义也只能存在于人民群众的心中”。
  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学习蒋庆“钱不可贪、天不可欺”刚正不阿的职业操守。
  “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师不可骂、友不可卖、官不可讨、上不可媚、下不可欺、风不可追、天不可欺”的人生信条,是一个工作在艰苦的西部地区女法官蒋庆遗留下的铮铮誓言。她用年轻生命实践和形成了的这一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非凡的人格魅力,令我们所有的法官同行感到骄傲和自豪。也反映出我们新时期杰出法官所代表的敬 业精神。法官的职业就是在适用法律查明事实工作中的内心确认的过程,也就是价值判断和利益选择的过程,但是在现实中,法官尚未职业化或者说法官职业化的环境也尚未形成过程的条件下,我们裁判的过程也会受到方方面面来自主观与客观的干扰,金钱、人情、地方保护以及繁杂的工作与并不丰厚的收入等等,使我们每一名法官面临着考验与选择。是否能耐得住寂寞,抵制住干扰、摒弃私心、遏制欲望,事关法律裁判的公正性与信服力。而法官的职业操守也必然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决定因素,很难想像一个缺少职业操守的法官能办出多少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案件。我们的社会正处于一个转型时期,处于这一时期的法官肩上所负的历史使命更是沉重而又神圣,只有我们像蒋庆那样公正司法、淡泊名利、无私奉献、不唯上、只忠实于法律、忠实于党、只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生信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才会更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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