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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 善治 和谐——大学生社团改革与和谐校园的构建

  然而当下的社团实在难堪大任,以下四点致命缺陷制约甚至根本扼杀了其积极作用的发挥:
  问题一:组织结构科层化、行政化。
  我以随机抽取的华侨大学外语协会为例,它像学生会之类的半官方机构一样设立了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干事等名目繁多的职位。⑷原本社团应该是学生们自由交流活动的无障碍空间,可是在官僚众多等级森严的组织里,谁也别渴望能得到任何的轻松愉快。我们看看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清华大学先贤们的充满个性的社团,如闻一多、潘光旦等组织的固定六人组成的以读书为主只设一名轮流担任的会议记录员的“上社”,由梁实秋、吴文藻等七人组成的“低下头虚心沉气的研究小说”的“小说研究社”等。⑸谁能说他们日后的成就与这样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没有一定的联系呢?
  问题二:组织目标的私人性、低效率
  “对一般组织来说,测定组织目标的标准包括三个:有效性、效率和人道主义或人文关怀。”
  ⑹当今的大学生社团在这三个方面可以说都难以令人满意,而且在这三者上的缺陷是存在某种必然联系的。原本社团的根本目标应该是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其它的目标即使存在也应该围绕这一核心而不能脱离它。然而我们看到,因为很多学校把社团活动“好坏”(注意这种标准往往来自学校而不是学生)与大学生社团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联系起来。社团负责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往往考虑的是个人在行政职位上的升迁而不是每个社团成员的发展,也就是说本应作为目的的大学生本身反倒成了手段,成了某些个人功成名就的工具。这种目标是很难引起社团成员的共鸣的,所以它不可能在和谐共进的情况下完成,更是对人道主义或人文关怀的亵渎。谁能期望在这样的社团里得到全面发展,谁能期望这样的社团能为构建和谐校园发挥主体性的作用?
  问题三:组织地位的低下和依附性
  “大学生社团的物质基础,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大学生社团自己的收入、学校的提供、社会的赞助。……而来自学校方面的提供,才是这3个方面最主要的一方。”⑺出现这种情况,当然有一定的必然性(大学生的创收能力有限),但更多的是他们安于现状的惰性使然。大学生社团有理由自己挣钱供自己活动。
  退一步说,即使经济上不能独立,至少在精神上应该独立。我们遥想当年“清华学校的人们,在校园自动改制,废除了留美预备学校的旧制,建立正式现代化的大学新制,并设立了国学研究院,体现了新文化运动的精神:学术第一、讲学自由、兼容并包。”⑻再看看我们现在社团里的大学生们,精神上基本上已经挥刀自宫,它们试图从至少是措辞上的与国家政策和学校领导意志保持高度的一致中找到自身存在的合法性,以乞求到学校评价体系内的高分和更多的资源支持。两相比较令人汗颜!
  问题四:组织活动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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