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随时通知解除
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的;(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4)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手段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无需通知立即解除
为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十、经济补偿金限高,促进社会公平。
《
劳动合同法》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上与先前法律规定的最大不同,是将劳动者分为一般劳动者和高收入劳动者,两者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各不同。一般劳动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劳动者。高收入劳动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劳动者。对于一般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对于高收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即法律对高收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设定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设限,即按照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二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设限,即最高不超过12年,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也按照12年计算。《
劳动合同法》对于高收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作出限制,一方面可以避免过于加重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调节高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公平。
十一、同工同酬成薪水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讨薪有了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