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浅谈民事执行难——执行难的理论研究

浅谈民事执行难——执行难的理论研究


叶坚


【摘要】“纲无常纲,法无定法”,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也要跟着现实的变化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但当前民事执行难问题不够合理,不够科学,严重影响到实际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改革执行机构,完善执行立法,调整执行管辖,加强人们的法治观念,成为当前改革执行体制中核心的任务。本论文从上述几方面入手,寻求解决执行难的途径,希望提出的观点对解决此问题有所启发。
【关键词】执行难;执行院;执行管辖
【全文】
  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政治、经济、文化等一系列领域都发生着巨大变化,高速的发展必然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尤其是我国的法律制度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而民事执难又是其中重要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社会主体交往、社会资源流通增加,而相应的信用意识和信用体制还没有真正形成,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存在,并且在中国加入WTO后与外国交往日益频繁,尤其民间交往与日俱增,其中不可避免会发生纠纷,与此同时将会带来执行的问题。诸多因素结合问题显得错综复杂。
  对于这个问题,前总理朱镕基同志严肃的指出,司法机构执行难问题必须花大力气解决。最高人民法院也把1999年定为“执行年”。可见这些问题是非常的突出,我手头上也有一份数据:执行案件绝对数逐年增加,据统计,1996比1995年增加了23.9%,1997比1996增加了9 .4%;同时期的实际执行案件增加的更快,1996年未执行案件数比1995年上升了25.3%,1997年比1996年上升了39.5%,从未执行案件的金额来看:1998年第一季度,有16.8万未结案件,其执行标的金额高达320多亿元人民币,到1999年6月底,全国法院未结案件有85万余件,未结标的金额达2590多亿元。进入2000年以后,全国法院执行收案在连续10余年持续上升后,在2001年首次有所下降,2002年前三季度,全国法院执行收案比2001年同期下降了4.96%。但是我们同样可以看出来,虽然执行案件有下降趋势,但数量仍然很大,仍然是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同时新问题,新事物不断涌现,所以必须应该加大力量彻底的解决。
  一,民事执行难的概念
  民事执行存在这么多问题归根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要怎样解决呢?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对什么是执行难作一个清晰的界定。执行难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的主要有如下几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