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电文定义,还意在包括其废除或修改的情况。某种暂时认为是具有确定信息内容的电子意思表示,但它可能被其他的电子意思表示所废除或改进 。
电子意思表示是指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电脑而为意思表示的情形 。在名称上,尚未统一。有称为自动化意思表示或自动化表示,或电子意思表示,也有称为完全电子化的意思表示。德国有学者认为,宜根据实际过程和内容,对电子传达的意思表示,自动化意思表示和电脑意思表示三者加以区分 。
所谓传达的意思表示,系指意思表示有当事人借助电脑作成,并经由网络传送,也即意思表示即使借助于电脑,但仍属于因人的意思和行为而生。在现今科技日益进步的条件下,借助于电脑形成的意思表示已不限于文字,还可以包括声音和影象等。
自动化意思表示,是指人类或机器读取方式所输入的资料,由电脑借助电脑程序,作成意思表示的情形。此一自动化意思表示与传统自动售货机情形之差异在于:自动售货机仅仅发出业已作成的意思表示,亦即对于不特定人为要约的意思表示,但其本身并不做出意思表示;反之,自动化意思表示,其特色在于资料处理系统的设置者并未预先作成任何意思表示,而是仅仅事先设定处理资料的程序而已,而使资料处理系统或电脑得以根据其后个别输入的资料,予以处理并做出一定的意思表示。对此,在私法方面,德国学说,以保险单之作成为例,亦即输入顾客,保险期间,投保之危险等资料后,经过保险费的计算,作成保险单的情形。在公法方面,则可以借助自动化设备作成行政行为或裁决为例。
至于电脑意思表示,与以上两种情形相比较,主要差异在于:一方的意思表示借助电脑程序自动作成,并借助网络电子化地予以传达。比方说,需方企业的计算机按照预定的程序,在库存下降到一定数量时便自动向供货方发出定单(要约),供货方计算机在受到该定单后,如果审查合格,也可能及时向需方发出承诺。整个过程可以完全自动化实现,不需要任何人工的具体操作。在这种情况下,就极其容易产生两个问题:一方面,由于计算机和网络缺乏所有者的自己控制,它发生的合同订立的信息,可能并不反映双方订立合同时某一方当事人或更多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另一方面,这种自动化的定约过程使得合同被执行之前,无论是要约人还是承诺人都可能无法察觉合同中所发生的错误,其后果将可能会很严重。因为采用传统的通讯手段,比如信件等,受到信息时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错误,而在EDI的电子商务交易中,错误往往要等到合同执行完毕以后才知道,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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