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它立法
1、体育运动安全立法
《体育与娱乐活动安全法令》是南非2005年通过的一项重要的体育立法。主要目的是为保障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在体育场内的安全。该法案通过的主要原因是2001年4月11日发生在约翰内斯堡埃利斯公园球场的球迷残踏惨案,当时有43人死亡,160多人受伤。该法令共14章49条,全方位的规定了为保证体育运动的安全所应采取的措施。
2、重大国际赛事的单行立法
南非将在2010年承办世界杯足球赛决赛阶段的比赛,为此,南非国会于2006年6月6日通过了一项最新的体育立法:《2010年国际足联世界杯南非特别措施法令》,该单行体育立法也是南非第一次单独为一项赛事而立法。该法一共有十五条,主要为与世界杯相关的场馆建设、医疗保障、市场开发、签证手续、交通管制、安全措施方面的规定。
四、若干结论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南非的体育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的一些可取之处值得注意。
第一,以成文体育立法的形式,促进南非体育管理的有序进行,实现南非政府的体育政策。成文的体育立法有利于规范具体的体育行为,保障体育当事人的权利,消除种族主义的影响,确保南非体育市场的有序发展。成文体育立法为南非政府和体育组织的体育管理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并对政府和体育组织的体育管理行为提供了法律约束。成文的体育立法同时还促进了南非的对外体育交往,以国际体育交往为契机,改变了南非在国际舞台上的孤立局面。
第二,以体育基本法为龙头,制定与其配套的相关体育立法,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体育法律体系。体育改革与发展对
体育法治的整体性要求,需要建立一个内容功能齐全的
体育法体系,
体育法的体系的建立能为体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完备的法律保障,有利于体育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配套,有利于体育法制建设的全面发展。 南非除了《南非体育与娱乐法令》(NSR法令)这一体育基本法之外,还颁布了《体育领域反兴奋剂机构法令》,《彩票法令》,《非盈利组织法令》,《体育与娱乐活动安全法令》,《拳击法令》等一系列单行
体育法,形成了一个比较齐全的体育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