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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的刑事辩护理念

  宽严相济理念首先让法律人在处理刑事犯罪案件时要区分不同类型并能区别对待,做到精确打击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要尽可能得减少社会对抗,化解敌对思想,实现社会和谐统一。其次贯彻宽严政策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刑法框架内创造性的、灵活性的适用法律规定,并贯穿于办案的各个环节和每一个细节之中。最后丰富刑事理论、修正刑法不合理不适当的内容,与时具进同检察院、法院系统一道共同为修改刑诉法和刑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律师为什么要树立宽严相济刑事辩护理念,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发达刑事法律制度和完善刑法基本原则的要求,是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的要求,是同司法机关协作以及实践修改刑诉法探寻刑法规律的需要。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不矛盾。党的政策对刑法理论有现实指导意义,同刑事执法以及适用刑法存在互为融通的关系。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还要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有机统一,这是宪政与刑法的结合,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结合,是思想和行动的结合,也是刚性法律原则与高超灵活性适用法律的结合,都体现出法与情完美的结合。运用宽严有济刑事司法政策,不但要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还要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做到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统一,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的统一,最终目标是减少犯罪,改变社会综合治理的面貌促进社会和谐。
  作为律师我们的任务不仅仅是追求法律的公正,还要注重倾注人情关怀,也不能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搞什么市场营销,更要注重社会效益走职业化专业化的道路,执业有唯法至上向人性和法律融二为一化转变。
  律师对未成年人犯罪着重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宽严相济原则,以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保护未来国家接班人思想品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重任,通过适用宽的刑法处理方法引导未成年人走向正确的生活道路,适度适用严的刑法处理方法教化主观恶性大的,感化主观恶性小的,防化即将步入深渊的少年让其悬崖勒马。具体来说,对未成年被告人,根据具体案情情况依法向办案机关提出不羁押、适用缓刑等量刑建议,还要做好未成年人的思想工作防止其轻生和自暴自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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