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所谓的条块分割、以块为主,整个国家的管理完全陷于一种割据当中。对一些重大事件没有办法给人们一个令人满意的交代,你做错了人们愤怒,你做对了人们也愤怒。
在什么问题上该使用民意
南都周刊:做对了,也遭受怀疑,是因为程序本身欠缺正当性,决策过程欠缺透明度?如何保障整个程序的正当性和公正性?如果没有保障的话,人们往往就会怀疑,即便举办了所谓的听证会和专家论证的程序,人们也会怀疑你如何保障这些论证不被权力所利用。
贺卫方:对。你到底怎么做的?你毕竟有利益在其中,谁会相信你?我们现在的听证还停留在非常幼稚的阶段,或者说根本没有走向轨道的阶段。比如某次听证,居然听证头天还要彩排一次,每个人发表的观点提前都要了解一下,这哪里是听证?完全是演戏给大家看。再早几年包括“非典”的时候,也是因为知情权没有受到充分的重视,而引起了民众的反弹。这些激烈的反弹往往都是因为我们应当拥有知情和参与的权利没有受到充分的重视。
南都周刊:在您看来,当下这种条件之下,我们如何通过整个体制的改善来达到应有的公正?让民意诉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贺卫方:首先是观念的改变。不能够想象政府机关所做的决策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对的、都是代表人民利益的,这是不可能的。现在看来,政府本身也可能犯错误,他们的判断也可能出问题。有时候他们会受到腐败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有时候政府机关也会有他们不同于人民利益的自己的利益。比如说GDP增长对政府官员升迁起到的作用,这方面都会使政府决策出现问题和错误。所以我们必须有政府可能会犯错误,而且经常会犯错误的观念,这是建立政府应当更加容忍人民表达自己不同意见的制度的前提条件。
另外一个方面,要逐渐开放更多的空间、提供更多的平台让人民能够显示出自己对某些问题意见不同的看法。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是否能够逐渐地把职能加以拓展,能够让会议里面经常出现一些不同意见的真实的争论、激烈的争论。我们是否能够让新闻更加多元化,而不是一元化。还有是否可以拓展听证会适应的规模,让听证会具有能够显示不同民意的机会。
最重要的在于让不同的利益群体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无论是什么样的声音,我们应该相信人民自己本身的判断能力。
南都周刊:还有一个问题,政府在什么问题上该使用民意调查,什么时候动用的民意调查是滥用?比如说2006年四川泸州对“钉子户”事件首次动用所谓民意调查,调查了2000户,有94%支持政府必要时强拆,认为居民的要求是过分的,只有98户投了反对票。有住户认为,政府此举可能是在作秀走过场,可能在滥用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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