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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原则:风险社会中保护个人生命健康的盾牌

  于是,20世纪,侵权行为法的主要职能已被视为是合理地调整经济风险,而不是表达道德原则。19世纪,过错概念所强调的目标是威慑制止,损害赔偿本身是次要的因素。现在,法律以社会责任的概念取代个人过失的思想,侵权法的重点转到了赔偿。在美国,大多数意外事故的赔偿要求,都是未经诉讼,而是通过保险解决的。侵权法已稳定地由过失为基础,转向以社会保险为基础。[11] (218-219)社会学法学的奠基人之一莱昂•狄骥曾言,1898年的法国劳工赔偿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制度的“普遍化更是个人主义之崩溃的明证。”[12] (134)
  2、社会连带理论。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一些国家开始经济与社会的转型时,社会两极分化等诸多社会问题开始出现。工业化带来了社会财富,但财富的增长获益者主要是上层,在大不列颠,1911-1913年间,25岁以上的人中占4.93%的人拥有60%以上的财富。虽然穷人不再挨饿,但他们却住在拥挤的房屋里,吃着简单的食物过活,而且被限制教堂或酒店里寻求娱乐和休息。而中产阶级买得起好的房子和食物,能看歌剧、听音乐,能使自己的子女受到充分的教育。穷人和富人,如同两个民族,他们之间没有往来、没有同感……[13] (291-307)为了因应这些社会问题,许多思想、理论、工人运动、反对资本主义工业主义的政党应运而生。有反思、批判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个人主义的主导理论的,如涂尔干(Emile Durkhem,1858-1917)批判个人主义的社会连带等理论;有否定资本主义的,如马克思的1848年《共产党宣言》所主张的共产主义;有1911年英国矿工总罢工,持续六个月;工人运动的高涨,促使工人阶级政党的产生。1869年,德国社会民主工党成立,1875年改称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1893年,英国独立工党出现,1906年改称工党,等等。
  就法律方面而言,诞生于19世纪末的社会学法学(sociological jurisprudence),是对当时社会现状进行理论反思的重要结果,是当代西方最盛行的法学派别。社会法学有两个基本特征是,其一、以社会学的理论观点、方法来认识研究法学,注重各种社会因素对法的影响;其二、认为法与法学的任务,不应再象19世纪那样局限于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而应强调“社会利益”或“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结合”以及“法的社会化”问题。社会学法学,起初受物理学影响而带有机械性,后受达尔文生物进化论影响,随之而来的是它的心理学阶段,直到最后又发展到综合阶段。[14] (798、1268)下面仅以社会连带主义法学为例进行阐述。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涂尔干批判个人主义的社会连带等理论,被莱昂•狄骥(Léon Duguit,1859-1928)等借鉴并创造了社会学法学。涂尔干在秉承了孔德、斯宾塞的社会学传统的基础上创造了“整体论”,即社会如同一个生物有机体一样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对个人是外在的、普遍的和有约束力的。整体论,是同个人主义相对而言的。涂尔干批评了自霍布斯和卢梭以来的个人主义,他认为个人主义者只把个人当作唯一的实体,无视社会对人约束与限制,并以荒谬的社会契约论解释社会的存在。涂尔干指出,社会不是个人简单的相加,是社会连带/团结(social solidarity)而联合为一个整体。他进一步区分了两种社会连带,机械连带/团结和有机连带/团结。机械连带/团结,是指氏族社会的人们基于“相似性”而形成的联合,这种联合中的个体之间的差异不大、同一团体的成员彼此相似,社会没有分化。有机连带/团结,是现代社会人们基于劳动分工,既分化又团结的整体,宛如不同的器官各司其责一样。[15] (33-39) 依据上述理论,狄骥认为,现代国家,个人的生命健康不再是个人的事情,是社会的事情。故此,许多国家都限制自杀、决斗。法律呈社会化的趋势,比如即使法律行为客体合法,但如果行为目的不合法、不符合社会连带的目的或违反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如借款去开妓院、赌博,行为无效。狄骥进而认为,在工业社会里,雇主与雇员不再是传统的契约或侵权关系,包工工程取得了一种社会性质;资本家的生产实系履行一种社会事务,它包含资本、劳动等两个要素。凡是工作中发生的工伤事故,除非证明是工人故意的外,雇主都要负责赔偿。因为既然资本的利益归资本家享受,那么让资本要素承担损害赔偿自然是公平合理的。[16]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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