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还共同起草、实施了《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申请国外专利资助办法》,资助范围是,前一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通过《专利合作条约》(以下简称PCT)途径或其他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的部分费用(以专利受理通知书日期为准)。资助标准是:(1)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可以分阶段资助,国际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项,国家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国/项;(2)通过其他途径申请的,资助2万元人民币/国/项;(3)一项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提出的,最多资助向五个国家申请的部分费用,每个单位每年最多资助50万元人民币。
和中关村一样,我国大部分省、市都设立了知识产权申请资助政策。例如,浙江省青田县的《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的,每件资助1000元,授权后,每件再追加资助7000元;外国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40000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分别资助2000元和1000元。
我国各地政府一般都有专利实施资助。例如,上海、大连等市的知识产权局每年向企业分派数千万元专利实施资助经费。这笔经费无需返还,企业可以用它实施自己的专利。有的地方每年举办专利奖评比,对中奖专利给与资助。例如,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每年组织开展“山东省专利奖”评选,评出一等奖10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80项,优秀奖35项。对这些专利,政府会给予实施资助。
有趣的是,中国严格贯彻WTO的国民待遇原则,知识产权资助政策也向国外大企业开放。在公平的政策框架下,国内企业对专利申请、实施资助的信息了解不够,利用不多。相比之下,很多地方把大部分政府资助分派给了三星、LG等国外企业。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地政府通力协作,实施了很多“跨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活动,即跨省、跨市的工商局、公安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卫生局、质监局等多个政府单位共同出动,对同一个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实施突击检查、货物查扣、人员抓捕。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假烟、假酒、假路由器、假电脑大案都是“跨区、跨部门联合执法”的典范。
(三)中央政府战略
中国中央政府的知识产权战略酝酿、制定工作开始于2004年。在 2004 年 1 月召开的全国专利工作会议上,吴仪副总理指示,要求“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大力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贯彻吴仪副总理的指示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委托魏衍亮博士起草了《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议案》。该议案由郑成思教授提交到同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后来把该议案转发到国务院办公厅。后者又把议案发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征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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