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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西游记》第七回 蟠桃园引来消费税 税收支出应具正当性

  孙悟空不服税务局的征税决定,便向天廷法院提出撤销税务局的征税决定的请求。但是,该请求被法院驳回,理由是,根据天廷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在是否纳税问题上与税务局发生争议,应当首先按照税务局的决定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法院不能受理。
  对此规定,孙悟空异常气愤。诉讼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天廷税法的这种规定实际上就是剥夺了纳税人的诉讼权。如果税务局有意利用这一规定,给我一个征收1亿元的征税决定,那么多税,我肯定缴纳不起,也无法提供足够的担保,法院因此不给我诉讼的权利,岂不是让税务局钻了法律的漏洞?法院岂不成了违法税务决定的帮凶?
  可是,无论是税务局还是法院都不理会孙悟空的“歪理”。转眼间,十五日的期限过去了,税务局又下达了一个《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孙悟空200万元的罚款,同时按照每日千分之二的比例计算滞纳金。
  孙悟空干脆一不作,二不休。将税务局的处罚决定置之脑后,不予理睬。
  正巧此时,王母娘娘正在准备每年一度的蟠桃宴。孙悟空一肚子的气没处出,便顺便到蟠桃宴上去散散心。由于孙悟空没收到邀请函,不知道蟠桃宴在哪里举行,只好先找个人问问。
  孙悟空在路上遇到了赤脚大仙,他正在前往蟠桃宴的路上。孙悟空便向赤脚大仙打听了蟠桃宴的举办地点,赤脚大仙告诉他在瑶池举办。孙悟空怕赤脚大仙与自己同行败露了行踪,便撒了一个谎,告诉赤脚大仙说:“玉帝有旨,让参加蟠桃宴的人先去他那里拜见一下,再去参加蟠桃宴。我就是在这里负责通知的。”赤脚大仙信以为真,便改道先去玉帝那里。
  孙悟空自己腾云驾雾先到瑶池去打探。到了一看,大吃一惊。原来蟠桃宴是一个如此奢侈的宴会啊!各类仙桃水果就不用说了,各种琼浆玉液、山珍海味,无所不有,很多东西自己平时只是听说过,根本没有品尝过。
  王母娘娘每年举办这么奢侈的蟠桃宴需要花费多少钱啊!这些钱从哪里来?还不是从我们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款中来。可是,王母娘娘开支税款从来没有经过我们纳税人同意啊!
  看来玉帝也是一个搜刮民间膏脂的人,收税的时候一点不客气,用税的时候一点也不吝啬。税收的征收和使用完全不考虑纳税人的意见,也不考虑纳税人的利益。如果把用来摆蟠桃宴的钱拿来救济贫民或者建设希望小学,那么,每年可以解决多少人的吃饭问题,可以解决多少孩子的上学问题啊!
  这时,孙悟空想起了刊登在《美猴王国税法评论》上的一篇文章,讲的就是纳税人应该有监督权。于是灵机一动,将这篇文章复印了几千篇,分别张贴在天廷的各主要通道和主要公共场所上供人们观看。该文章的题目为《每年视察白宫的老太太》,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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