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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差点起诉了邮政局

我差点起诉了邮政局


李绍章


【关键词】权利意识;诉权;法治;邮政企业;便捷服务
【全文】
  土生阿耿法治夜话系列网文:
      我差点起诉了邮政局
     ■土生阿耿(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
  与悟性高的人相比,我的悟性撑死也只能算作三流。触摸法律十余载,权利被害无数次,但直到去年才有了打官司的意识,一气之下,二话不说,状告了铁道部。[1]说来也怪,凡是我感兴趣的,一般都会上瘾,打官司就是一例。自从春节过后,我就一直琢磨今年再告谁。[2]眼看进入七月,都过去大半年了,也没有遇到合适的被告,急得我全身最不痒的地方也痒起来了。
  为此,我很苦恼,甚至打起了退堂鼓。快要绝望的时候,突然有了好运的苗头。说来话短,今天下午出去取汇款,不料却生了一场气,收获了一个故事,差点起诉了邮政局。
  凡事我都有拖到最后的好习惯,下午快五点钟了,才想起去邮局领汇款。路上车堵,赶到时已是5点28分了。此时离邮局的日营业终止时间还剩两分钟,但外大门已经呈关闭状态。见里面站着一个保安,我柔声和气地说明了来意,求他放我进去,但保安以马上下班为由断然拒绝了我的请求。如果今天不能取出来,汇款过期退回不说,我还白跑出来一趟,浪费了时间,又搭上了路费。邮局的营业截止时间赫然贴在玻璃大门上,07:30—17:30。我来的时机虽然很尴尬,但毕竟没有超出营业的时间起止,并且真要计较起来的话,我还算“提早”了两分钟,赶在了营业时间范围之内,从我要申请的邮政服务种类来看,以我以往的经历,两分钟内肯定会办理完毕。我是一个急性子,永远长不大,[3]又素来主张“有理不怕声高”,看到保安态度如此强硬地不让进入,我便严格按照我的“叫板理论”,[4]及时调整了交涉策略,大发雷霆,质问邮局为何在营业时间终了前就关闭了大门,并扬言如果因此耽误了取款,邮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我声带质量较高,音量传播范围较远,此刻已有一些围观群众,里面正在下班回家的营业员也把异样的目光齐唰唰地盯在了我身上。“有理不怕人多”,过去的亲历经验表明,越是有观众,我反而越会进入状态,临场发挥没有不超常的。
  一开始看到我文弱书生的样子,负责锁门的保安极为蛮横,那种行使“锁门权”的满足感在脸上写得清清楚楚,并且我越是好声好气地商量,他越是牛声牛气地拒绝;后来看我火冒四丈,又有观众前来助威,他便把门彻底锁上,远远地躲了起来。这更加激怒了我,便高声要求邮局里职务最高的头头过来解决。果然,一位很有官相的妇女走了过来,一副很不满意的样子。看到此状,我又火冒八丈,[5]问她是不是最大的官儿,[6]得到肯定回答之后,我又表明了我的鲜明态度:如果因为我个人超过了营业时间不能取款,由我个人负责,但如果在公示的营业终止时间之前拒绝办理邮政业务而给我造成损失,那么我将会在当天晚上就撰写诉状,次日就到法院起诉,说一不二。[7]那位当官的,接过我的汇款单,重新启动服务系统,汇款最终得以成功取出。[8]在此期间,保安又走近我,态度大变,刚才脸上那种行使“锁门权”的满足感荡然无存,揉着脖子,说自己嗓子疼。言外之意大概是,假如他嗓子不疼的话,就可以和我对干。但分析这种酸话,应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其中的真实用意。尽管我的悟性只有三流水平,但我还是明显感觉到了他的挑衅性。于是,立刻作出了“活该”的回击,并得理不饶人地指出嗓子疼痛与提前锁门具有因果关系。如果按规定时间锁门,或者在时间没有届至前放我进去,那么,就不会有架可吵,没有嘴仗,嗓子怎么会疼呢?嗓子疼与不疼,不是判断有理与无理的标准。嗓子疼不能说明疼者有理,只能说明疼者没有底气,是有失诚信的劣质服务换来的必然结果。我坚信:只要无理在先,谁的嗓子疼谁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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