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
反垄断法与市场经济理念。
反垄断法源于盎格鲁·萨克逊法统,不是偶然的。现代市场经济的源头就在亚当·斯密,他充分证明了市场经济的好处,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市场经济就是每个人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达到社会福祉最大化的一种社会经济模式。16、17世纪,英国闹得沸沸扬扬的“专利”风波,最终以出台世界上最早的一部
专利法而告终,这部
专利法就是
反垄断法,名字也叫“垄断法”。反什么垄断?反女王、王室的垄断。女王、王室拿着公权力随随便便授予他人垄断经营权,甚至为王室谋私利,损害百姓的生计,因此要出一部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的条件,符合的就授予,不符合的就不授予。这就是反垄断,反王室的垄断。1890年的谢尔曼法,则是出自继承了英伦文化、精神的前北美殖民地。美国人讲政治,在各行各业纷纷出现垄断的情况下,其社会主流意识与时俱进,认为垄断不仅损害农民和小业主的利益,而且必然导致专制,摧毁民主制度的基础,所以要反垄断。十月革命以后,社会主义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私有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度名声狼藉,不那么吃香了。为了消除、弥补市场经济固有的弊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曾把管制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然而又是盎格鲁·萨克逊法统,谁呀,撒切尔夫人,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发起、推动了大规模的民营化、市场化改革,或曰私有化(Privatization)运动,在世界范围内把现代市场经济的理念给复兴了,
反垄断法也跟着普及、兴盛起来。所以
反垄断法是跟市场经济理念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市场经济的理念就没有反垄断法,或者有了也没有用。只有纸面上的
反垄断法,如果没有市场经济的理念,它是不起作用的。
市场经济的理念、逻辑是什么?竞争,信用,法治。市场经济首先要竞争,要允许、鼓励每个人都去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可是胡乱竞争不行啊,那样会每个人都弄得遍体鳞伤、赚不到钱。怎么办?按照现在时髦的说法,就是在竞争的博弈当中形成信用。按照马克思主义老套的说法就是,千百万人在千百万次的矛盾冲突中形成规则。同时,竞争、信用规则都需要法治保障,完全放任自流的话,两者都兔子尾巴长不了,这就产生了竞争法。
竞争法的理由就是市场经济天然地内含着破坏市场经济的倾向。竞争,没日没夜,把自己最大的聪明才智都拿出来,玩命地干活,体力、脑力一起上,太辛苦了!谁愿意竞争?谁都不愿意,舒舒服服地赚大钱该多好。所以有两个倾向:一个倾向是我们干脆别竞争,竞争者不竞争了。我们都卖这种茶杯,就都卖十块钱一个,谁卖九块钱,我们就对他不客气;或者想方设法做强做大,把所有竞争对手都排挤出去,我想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这种倾向损害了市场经济的精髓,即:每一个主体独立自主地作决定,以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这个倾向把竞争最本质的东西——竞争者出于自身利益算计的独立决策给毁了,市场经济也就没了。还有一个倾向是不择手段地竞争,管他三七二十一,先赚一把再说,一锤子买卖,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掺杂使假、缺斤短两,能捞一把是一把。这种倾向破坏了我们刚才讲的市场经济的第二个要素——信用。所以针对不竞争、损害竞争主体独立决策这种现象的法就是
反垄断法;针对不择手段地过度竞争、胡乱竞争,破坏信用、不讲商业道德的竞争的法就是
反不正当竞争法。
市场经济确有它固有的弊端。这个弊端,18、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早就把它批得体无完肤了:玻璃匠想着一天到晚下冰雹,把所有的玻璃窗都打碎,建筑师则盼望着火灾把整个城市毁掉。于是激发了人类变革社会的探索,包括干预、管制、福利国家和空前绝后的计划经济实践,希望能够消除市场经济的邪恶的一面。但是血与泪的经验告诉我们,除了市场经济,人类实在找不到一种比它更好的生产组织方式。我们过去讲资本家一无是处,光出钱不劳动,靠剥削工人,获取剩余价值。现在看来不是这么回事。打工皇帝啊,你固然受老板剥削,可你下班之后啥都不用考虑了,星期天、节假日就尽情地玩吧。而你一旦当了老板,哪里还有什么周末、什么节假日啊,你整天都在琢磨着你那点生意、还有你雇用的那帮形形色色的人。这种利益驱动和利益的约束是任何力量、任何组织都无可取代的。你们想想看,有什么可以取代这种机制?现在股市很热,在私营企业里也好、公家的单位里也好,员工上班都手痒痒的要炒股票。人的本性都差不多。但是你们可以了解一下,能够有效制止员工上班炒股票的企业是什么企业,肯定不是国有企业。所以血与泪的经验教训、经过一两百年探索得到的结论就是:要消除市场经济的弊端,只能采取弘扬市场机制、发挥其优越性的办法,而不能通过损害、消灭市场机制来医治市场经济的弊病。可以说,中国的改革开放,正表明了我们整个社会上下对这一点的认同。从世界范围内的民营化、市场化的改革,也可以看出盎格鲁·萨克逊法统是顺应人类社会当前发展趋势的,也是重新认可了亚当·斯密思想中精华的一面。
反垄断法的复兴、普及,大家不要以为只是中国的事儿。西方国家长期以来,除了美国以外,英国稍微好一点,其他国家都是将
反垄断法束之高阁。意大利到20世纪90年代才搞
反垄断法,而它是七国集团的发达国家之一。可以说
反垄断法的复兴就是市场经济理念的复兴。通过
反垄断法来维持一个社会的充分、公平、有效的竞争。不是完全竞争,如果完全竞争,利润就为零了。充分竞争就可以了,充分到什么程度呢?美国有一种主流的理论认为,要充分到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等于其边际成本。在竞争中达到一种状态,价格高一分钱不合适,低一分钱也不合适,高一分钱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低一分钱损害经营者的利益。同时呢,不是说不允许垄断,而是要有效的竞争,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竞争。有效竞争就是鼓励大家通过创新获取垄断利润。一旦有人通过创新获得了垄断利润,成千上万的人就会想方设法跟进,这样利润就摊薄了,于是不断有人从事创新以牟取新的垄断利润,如此动态地循环往复,形成一种有效的竞争。
反垄断法就是要维护这样的竞争。要维护这样的竞争,就要有市场经济的理念。
反垄断法的三大制度——联合限制竞争行为规制、滥用优势地位规制和企业结合控制,都要靠市场经济的理念,否则这些都只是空中楼阁,写在纸上也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