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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转移支付的法经济学分析

  二、财政转移支付的经济根源
  分析转移支付的经济根源,需要首先区分不同的财政转移支付的类型,因为每一类转移支付的产生的都存在不同的经济基础,我们需要对其进行逐一的分析。依据主体的不同,财政转移支付可以分为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和政府对国民的转移支付。
  (一)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经济根源
  虽然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又可分为纵向的转移支付(上下级之间)和横向的转移支付(同级之间),但是这两类转移支付产生的主要经济根源是相同的,即由于各级地方在自然资源禀赋、人口密度、历史文化、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模式等方面的差异,各地方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出现了不平衡。
  同时,改革开放初期的“先富起来”的政策在进入到21世纪以后到了“阵痛期”,地区之间的经济水平差异不断的加大,这不仅是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乃至政治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会严重地影响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进而影响国家和社会的安全和安定。这种状况所导致的一个直接的后果是,政府间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和配置资源的能力产生了差异,最终影响了其经济持续增长的能力,这种恶性循环导致了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不断地扩大。
  西方经济学的理论认为,经济持续均衡增长是宏观经济政策的四个目标之一 ,均衡的含义在于经济发展和经济总量的平衡,在这一过程中,要实现这种地区间的平衡,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因此,转移支付制度已经成为分级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及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实现财力均衡的基本手段,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与财政体制的效率与公平。
  (二)政府对国民财政转移支付的经济根源
  与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经济根源类似的,政府对国民的财政转移支付同样地具有主体和政策性的因素,由于个人的天赋、性格、知识水平等方面的因素导致国民之间的个人经济状况处于一种不平衡的状态,每个人所获得的劳动成果和资源都是不平等的,而这种不平的的不断加大就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问题。
  在吃“大锅饭”的时代,这样的不平衡可以被国家不合理的强制性福利所碾平。进入市场经济阶段以后,关注市场、鼓励致富的政策使得这种不平衡成为了国家的微观经济政策之一。这种经济政策在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将近三十年的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严重副产品:社会公平问题。国民的贫富分化日益严重,成为了一个严肃的经济和政治问题。此时,需要国家开始关注社会中的经济公平和经济上的实质正义,正如罗尔斯所说的,“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义务,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 对于基本经济人权的保障成为了国家财政政策所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此,社会保障、教育和公共设施等最基本的个人生存保障方面的政府支出和补贴成为了财政转移支付的另一种类型——政府对国民的财政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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