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的框架
针对上述出现的诸多新问题,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应该不断改进传统的反渎工作理念,探索全新的工作思路。新形势无疑是对检察机关侦查破案水平和队伍素质要求的一次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因此,推进和完善反渎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强化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尽快建设一支能够胜任复杂社会形势下打击犯罪任务的高素质的反渎队伍,是反渎工作有效应对新形势的关键性主体因素。必须依照国际惯例,逐步探索建立队伍科学管理机制:一要严把“入口”,建立优先选警制,在全院范围内严格挑选高素质人才,实现队伍的精英化;二要疏通“出口”,对不适合从事反渎工作的干警要及时调整,确保队伍始终成为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精锐”之师和“尖刀”力量;三要加强教育培训。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业务技能和训练体系,让每一位侦查员都接受严格、规范、先进和实用的技能训练,提高侦查员业务素质、斗争艺术和单兵作战能力,同时还要组织侦查员学习市场经济、世贸规则、法律法规等知识,了解国际惯例,以便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开展侦破工作,推动反渎队伍整体战斗力的提高;四要强化从严治检力度,在力所能及地落实从优待警的基础上,加强队伍严格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广大干警的反腐拒变能力。
2、排除干扰,增强保障体系。 当前,打击犯罪与保障之间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而且这种矛盾将从实物要素保障逐步扩大到整体协作保障、犯罪预测保障、社会支持保障等多个基础性领域。针对渎职犯罪的特点,各级检察机关要在排除干扰的基础上,在增强保障上下功夫。即第一、在整体协作保障方面,各级检察机关尤其是反渎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地区打击合力;同时必须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支持,以及也要争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领导和支持,只有争取支持,才能更有效地突破一些机关因行业利益而设立的种种障碍,取得工作实效。第二、在实物要素保障方面,反渎工作是领导精力、反渎警力和政府财力的综合投入,强化侦查破案,有效打击犯罪必须以加大警力和经费投入为保障。针对办案经费缺口大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应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按适当比例逐年增加办案经费,并尽快将反渎办案经费纳入财政专项单列开支预算范围。第三、在犯罪预测保障方面,必须建立一套灵敏、高效的犯罪监测与评估体系,加强对犯罪规律的把握和对趋向性犯罪的研究,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打击犯罪的实效性。第四、在社会支持保障方面,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法宝”,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手段,适当推行重大案件举报悬赏制,广泛发动与依靠群众,将反渎工作牢固扎根于扎实的群众工作之中,确保如实立破案,推动反渎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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