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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康芒斯在自己的总体框架内建立了一种以交易概念、现行的关系或组织(如企业、工会、教会、政治党派等等)以及运行规则为基础的分析思路。运行规则的概念包括社会规则(如社会惯例、规范和法律),也包括只存在于特定关系中的规则。
  法律由国家主权支撑,其他规则则可能靠社会或经济制裁来强制实施。康芒斯认为国家是接管物质制裁权力的组织。国家通过物质制裁来履行某些职能,否则,私人团体就可能试图以私人暴力的方式履行这些职能。然而,重要的是对政府权力的控制,历史上围绕该控制的斗争导致了代议制民主及政党政治制度的逐步演化。国家本身就是社会阶级之间相互妥协的累积过程,每个阶级都企图单独控制隐含在私有制社会中的因素。在代议制民主中,政治党派变成了运用物质制裁实现经济利益的组织。为了服务于他们代表或支持的利益集团,政治党派的目的是要:控制立法者、行政者的共同行动,决定所有经济交易中都牵涉到的法律权利、义务、自由和公开。
  康芒斯认为,私人组织也会参与现在所谓的寻租活动,企图使立法对他们有利。政治过程是协调有政治影响的利益集团的方法,是诱使人民服从国民政府统一管理、参与经济特权分配的方法。成文法是对效率、稀缺、习俗以及人民的期望的一种梳理和实验,有时促进,有时又阻碍它们的发展。
  个人和组织习俗、惯例的演化是康芒斯研究的关键内容。然而该过程的媒介是法院系统,法院裁决产生的争议。法院考虑经济效率,但它们的合理性标准也包括意识形态成分,并受到判例及法官习惯性假定的约束。法院系统的运作同样通过对法官的最初使命所施加的政治影响而跟政治过程联系在一起。制度演进的整个过程是自发与设计紧密互动的过程。习俗的演化很大程度上是自发的;成文法则主要属于制度设计问题。介于两者之间的是习惯法法院,要由它们裁决争端、制定法律,其途径大多是判定哪一种规则或惯例应纳入法律,但裁决的依据也包括社会目的标准。康芒斯的体系是演进与设计相互作用的体系,或者如他本来要说的,是个人意志与政府以及法院所表达的集体意志相互作用的体系。[17]
  三、新制度经济学——交易成本和科斯定理
  术语“新制度经济学”(NIE)出自奥立弗•威廉姆森(OliverE.Williamson)。NIE也被叫做数理制度经济学、理论制度经济学、现代制度经济学以及新型制度经济学。
  老制度学派之后,形成了两个不同的制度学派:一是以卡拉布雷西、缪尔达尔(GunnarMyrdal)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该派继承了老制度学派的传统,以现代资本主义的反对派和批判者的身份,对现存制度进行抨击,因结构松散而遭致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等主流经济学家的攻击和嘲讽,不为正统经济学家所推崇;二是以科斯、诺思、布坎南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他们利用在西方经济学中居主流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的一般静态均衡和比较静态均衡方法,进行制度分析,使新古典经济学获得了对现实问题的新解释,大大拓展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应用领域,在学术界造成重大影响。以科斯、诺斯等人为代表的交易成本(transactioncosts)分析,为人们观察政治法律过程和政府行为提供了一种新方法。
  本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经济政策领域凯恩斯主义影响的下降和新自由经济主义的兴起,反思干预主义影响下所形成的社会经济立法成为一种学术时尚。新制度经济学因此诞生。法律经济学直接源于美国的新制度经济学或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两者是一个硬币的两个反面。新制度经济学称为美国经济学的“芝加哥学派”。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是:当代社会的弊端主要是由国家干预过多造成的,要想使社会恢复活力,需要实行新的自由放任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与早期制度经济学反对古典经济理论的法律经济分析倾向不同,新制度经济学及相关的公共选择和产权经济理论是在全面继承和发展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从现代经济学的全新视角去分析法律制度,这与早期制度经济学相比,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转折。
  新制度经济学是研究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的经济学科。新制度经济学是产权、国家与经济绩效三者之间的关系的理论,它认为明确界定的产权能保护人们投资和创业的积极性,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国家的作用是保护产权,能有效保护产权的国家就能实现经济繁荣。因而,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逻辑或基本观点是有效保护产权的国家能促进经济绩效。
  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是对传统经济理论的革命。
  首先,在新古典经济学中,财产权是作为既定的事实承认下来的,它对商品的实际交换不起任何作用,市场交换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而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是一个人在控制某一事物时所拥有的对另外人的特权。它内含于一种资产或物品的实体中。物质商品的交换实质上是这些物品所有者之间的一组权利交换。一种资产或物品的价值量大小,是由它所内含的这些权利量大小所决定的。物品的交换过程,事实是衡量这些权利大小的契约谈判过程。正是物品中的权利价值决定了所交换的物品的价值。总之,市场的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交换是在产权或产权结构的约束之下起作用的。科斯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局限性时指出,人们通常只看到实物的存在,而没有看到推动这些实物变动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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