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发展到现在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不是医方或患方某一方,也不是哪一家部门就能化解的矛盾,必须冷静看待,理智分析,依法办事,综合治理。
1、“把当事人的还给当事人”,重视纠纷防范的根本之道。
医方防范医疗纠纷措施: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当前,应当尽快在全体医务工作者队伍中树立起良好的医德与医风,引导医务人员在思想观念和行动,处处为病人着想;提高对医疗服务艺术水平的教育,经常鼓励广大医务工作者学会一点心理学社会学和伦理学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与修养。二是强化理论、业务学习和“三基”训练,提升自身技能水平。使全体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地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思想,坚持“一切为了病人健康”的职业宗旨,以更好地服务人民大众。三是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和落实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如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三查七对”、交接班、会诊和重大手术审批制度等,各部门及科室严格把关,使医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以及标准化。四是强化谨慎服务观念,强化执业告知义务。医务人员对病情的解释要简单明了,合乎逻辑,不能出言不慎造成病人不必要的误解和思想顾虑,也不能因有所顾忌而闭口不谈,到最后却因为没交代清楚而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加强纠纷高危患者的管理,及时消除纠纷隐患,与患者及家属进行必要的沟通,增进了解,加大正而宣传力度,改善医患关系。五是加强医疗卫生法律和诊疗护理操作常规的培训。每位医务工作者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防范医疗纠纷的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
患方防范医疗纠纷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增强知识,正确抉择。加强医学及法学知识的学习普及,特别是一旦自己或家属发生就医,更要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医学常识,充分与医方沟通,理解和配合医方的诊疗护理方案,对医方提出的方案正确取舍,并接纳自己选择所带来的结果。二是调整心态,正确认识,理性对待。医疗卫生行业是技术性强、风险大的特殊行业,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根本目的,患方要增强对医疗行业的理解,特别是对医务人员工作的理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正确运用法律武器,而不是无理取闹和胡搅蛮缠。
卫生行政部门防范医疗纠纷措施: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市场秩序的监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转变职能,尽管现在还很难实现管办分离,但对医院的监管要跟上,建议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专门的医院监管机构,强化监管职能。从监管的内容看,包括服务态度与质量、收费标准与透明度、违法行医和违执业,对患者及家属投诉的处理等。从监督的时效看,可以定期与不定期监督结合起来,平时与集中监督结合起来。从监督的形式看,明查与暗访结合起来,检查医院与调查病人及家属结合起来。加强对医院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防范的研究,建立医院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机制,避免出现恶性事件。二是调整医疗结构,加快市场体制的改革。坚持医疗机构公有制,走医疗公益性发展道路,还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发展民营医院,走医疗市场化发展道路,一直是近年来争论不休的话题。实际证明,纯公有制会造成医疗工作的行政化、职权化,会使得医疗服务不那么贴近民众;而市场化发展可以较好的发挥医疗服务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医疗服务更加贴近民众。当前医疗市场秩序不规范的原因,不是市场化造成的,而是市场化程度不高,民营数量和质量不足,公立医院内部畸形市场化,且市场监管缺位造成的。因此,必须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服务市场化,建立公平合理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体制改革缓解医患矛盾。
2、“把技术的还给技术”,畅通纠纷解决的理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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