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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专题讲座(四)

 10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0元至
 925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元至
 30000元的部分  超过9250元至
 2525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
 50000元的部分  超过25250元至
 3925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9250元的部分 35 6750
  注: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成本、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的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特高的,除按20%征税外,还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以保护合理的收入和限制不合理的收入。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防止税款流失和便于征管的原则,个人所得税实行分项扣除、分项定率、分项征收的计征办法。
  (一)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应税所得,但并不是全部工资薪金所得都属于应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必须是净所得,即应当减去纳税人为取得这些所得所花费的成本。我国税法采取定额扣除的制度,即从纳税人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剩余部分作为应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额是针对单个纳税人的,而不是针对一项所得的。如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获得一笔所得,则应当首先计算每个人应当分配的所得额,然后针对每个人的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动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决定。
  而对于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首先,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其次, 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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