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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申报的义务与权利一致性——采访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

  刘剑文: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工薪阶层的收入比较好监控,但对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演艺明星的收入,也应该加大征管、监控的力度。相应的也可以健全一些制度,比如:加强对举报人的奖励和保密的制度等。另一方面,税收问题涉及到很多的方面,比如:现在如果大额的交易都通过银行转账的话,就不会给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更多的现金交易机会,所以加强征管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治理,需要部门间的协调,除了税务机关以外,还要加强银行、工商、审计等部门间的税收行政协助。
  4、《经济观察报》:个人收入存在地区差异,那么统一规定12万,会否影响不同地区申报情况?12万元个税申报制度,与以前已经有的对高收入人群的纳税监测,有什么不同?
  刘剑文:应该不会影响到不同地区间的申报。恰恰是不同地区的申报标准不一样,才会影响地区间的申报。这是因为收入低的地区的人,会想办法把收入转移到收入高的地区,以达到不申报的目的。现在全国统一申报标准,避免了这种现象的发生。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有个人收入、有所得,达到《个人所得税法》的申报标准就需要进行申报,不是意味着低于12万元就不申报,就可以不纳税。这里讲的12万元申报是指纳过税的和没有纳过税的收入都要进行申报。
  12万元个税申报制度,与以前已经有的对高收入人群的纳税监测,有什么不同?
  刘剑文:现在很多人对高收入人群本身就有不同的看法,什么叫高收入,有什么标准,是不是达到12万元就属于高收入了?这在不同的地区和行业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以前一些地区对高收入人群进行监测,现在也有可能在一些低收入地区的重点监测对象,因为他达不到12万元的年收入,就不需要再进行申报了,这个数字也就减少了。
  5、《经济观察报》:目前,据3月31日申报期结束,还有2月的时间。首次12万元个税申报给税务部门的压力大不大?主要来自于哪些方面?税务部门在申报期间,可能采取的手段?
  刘剑文:在这二个月期间,税务部门应该考虑,怎么给申报者提供更多便利的申报方式,让申报的程序更简便,加强对申报工作的宣传,还可以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不要让纳税人的纳税成本过高。
  今年是第一次实施12万元申报制度,税务部门会有一些困难,但申报制度是必须要有的。在12万元申报制度实施几年以后,随着制度的逐渐完善,大家申报的意识会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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