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以来的罗马法研究,大致来说,方法论上的变化趋势最明显的就是历史研究方法的渗透和强化。这是罗马法被“历史化”之后必然发生的趋势。罗马法本身的历史发展就长达千年之久,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大致的可以划分为早期法、古典法和拜占廷法时代),要将这千年中出现的复杂的罗马法制度处理为一个平面的规范体系,本来就十分勉强。在规范研究方法中,就规范而研究规范,基本上不考虑规范背后的社会历史背景。而历史研究方法改变了这一切。在这一新的研究视野中,罗马法被看作一个与罗马时代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状况相联系的法制史现象,罗马法研究,因此从大的框架来看,被归结为一种历史性质的研究。在这种方法论指导下,罗马法研究着重罗马时代的经济社会体制对罗马法的影响;古代世界中的文化交流对罗马法的影响(特别是希腊文化的影响);各个阶段的罗马法的历史原貌以及发展演变的情况等。在这样的方法论影响下,各种历史学的方法进入罗马法研究中,比如考古学、编年史学、年代学等成为学术分析方法。罗马法研究越来越像一个历史学家而不是法学家的研究路径。
研究方法上的这种“历史化”趋势,深刻地影响了20世纪以来的罗马法研究。从积极的意义来看,它为罗马法研究带来了新的方法,注入了新的活力。罗马法研究因此也具有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历史背景。但是,“历史化”的趋势,也对罗马法研究作为一种“法”的研究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因为,法学研究毕竟与历史研究相区别。如果将罗马法的研究完全历史化,那么它就将成为纯粹的古代历史研究的一个分支,就如同现代学者所进行的拉丁文学、艺术、宗教研究一样,成为一门所谓的“古典学”。罗马法研究因此也就会失去其“法学研究”的特征,而成为历史学研究。国内的一些学者一提到罗马法就说,那个两千年前的历史上的东西,现在还说它干啥?这其实也就是从“历史化”的角度来看待罗马法,把罗马法看作了一种历史现象,而不是看作一种法的类型和样式。
面对这样的挑战,欧洲的罗马法研究在方法论上作出了不同的回应。20世纪的罗马法研究历史也可以说是一部在方法论上在规范研究方法与历史研究方法之间分化组合以及突出方法论上的困境的历史。它最典型地体现在意大利的罗马学派的发展和演变中。
罗马学派是一个大致的概念,它所描述的是以意大利罗马大学的罗马法教授团体为中心,在20世纪进行的罗马法研究所呈现出来的某些特征。罗马学派是一个名声和权势都十分显赫的团体,其中的成员官居大学校长、政府部长、议员、
宪法法院法官者多有之。从这个侧面也可以看出罗马法研究者在意大利所享有的地位 。不过罗马学派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它在20世纪的罗马法研究方法论上的探索和取得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