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教授认为美国的金融业对国民的保障很成功,所以认为美国的经验可以借鉴。我承认陈教授意愿的良好,但是我们却还需看到:
一、美国的一些低收入产业本身就存在着国家的政策倾斜和保护,比如农业就是有国家的强力政策扶持的。我们看到,即便在国家财政捉襟见肘的2002年,美国政府还通过立法给农民以巨额扶助,并通过国家建立的系统的金融和财政政策维护农民的权利,而我国却不存在这一现象,农民的权利根本得不到政府的足够维护。值得反思的是,美国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数量远不及中国,我国农民的贫困度已经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这一情况下,抛弃儒家“孝道”文化而寄希望于国家扭曲的金融,是否对中国广大的农民过于残酷?
二、美国因其国家政治体制的民主特色,能够充分在法律和政策上反应民众的意愿,在立法和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能够倾听民众的声音,使得广大民众的权利可以比较充分的得到维护,这也是美国的
农业法和破产法为什么屡屡修改的原因,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并不采用美国式的民主形式,所以美国的社会演化模式是不是一定的可以应用于我国就很值得深思。如果我国因为国家政策的某种追求而在今后依然不愿立即充分的关注穷人的利益,那么继续弘扬传统文化是不是就更有价值,政府严格立法确立和维护家庭法和
婚姻法的传统理念是不是就更为实用?
三、美国在上个世纪通过了两次世界大战已经确立了自己在资本主义国家的至上地位,随后又通过联合国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确立了政治和经济方面的绝对优势,我们也看到了欧洲的复兴和国际秩序的重建都是非常的依赖于美国的支持的。也因此,美国的经济发展逐渐的拥有了新的特点,金融业的超快速发展就是其显著一例。大家可能都知道,金融业的发达既造就了美国国内的经济辉煌,也使得美国成了世界的资本市场。当然,在战后的特定历史时期,这一现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不过,同时也隐诲的预示,美国的这一金融业的发展模式存在着明显的不可复制性。中国的金融业确实可以不断的扩大自己的规模,但金融的发展模式却很难效仿于昔日的美国,依靠金融的效益也很难令投资者满意,尤其是本就资本薄弱的穷人。甚至,即便政府某天起大力发展金融以图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我们也难以寄予国有金融业太大期望,因为我们是知道我国国有金融在政府干预下的效益的,虽然近期取得了不能否认的成功,但是未来的前景却很迷茫。这种情况下,如若抛弃传统的儒家“孝道”文化究竟我们还能依靠什么,还能得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