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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最小代价获取民主化的最大成果——探讨中国政治改革软着陆的制度设计

  问3:新自由主义主导的改革导致不公平,这个时候仍然坚持新自由主义,中国如何平衡?党内民主或者协商民主能否解决这类问题,保证人们的利益不被侵害?
  季卫东:协商民主和党内民主是配套的。刚才李强教授说这个是中国特色,我同意。
  什么叫协商民主,必须把概念内涵整理清楚。其实只有言论自由的前提下才有真正的协商。要让人说话,否则无法协商。当然,协商的目的是要作出决定。如果说决定要在全体一致的基础上做,在这样的意义上理解协商民主,那是很难实现的。即使有时能达成一致,也会比较脆弱。所以,要保证最后能作出决定,避免各说各话的混乱,不得不导入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原则,不得不承认投票政治。另外,我们只要谈协商民主,其实是不能回避谈判的。所谓协商,就是谈判,否则就没有平等的协商。谈判这个说法就是承认对话或者讨论参加者的对等性和主体性。为了切实保障这样的对等性,需要公正程序的规则。我们必须从这个法律角度考虑协商政治。
  再来看党内民主。这里也需要考虑很多问题,应该强调选举、票决以及政策竞争。二十世纪以来,西方各国是党外民主,党内讲集中,有寡头化倾向。只有这样,政党才能有统一的竞选纲领与其他党派竞争。在中国,因为执政党是全能的,所以要反映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必须搞党内民主,这样做是现实的,是中国特色。在考虑一个政党代表不同群体利益的时候,要注意法律上的禁止利益相反的代理的原则。
  因此,一旦承认党内民主,就意味着党内要承认不同的声音,甚至承认不同的政策团体进行党内竞争,以全面反映不同群体的要求,模拟多党制的功能。这会导致政党本身的去意识形态化倾向以及类似日本自民党派阀政治那样的机制。
  我已经说过,从模拟多党制功能的角度来看,光有派阀政治是不够的,还需要独立自主的公务员系统,还需要党外的正当性竞争的压力。这就要回过头来看协商政治。所以我说党内民主与协商民主是配套的。如果从目前政协的模式来把握协商民主,那意味着大胆发言,无权表决。这很难产生压力。如果大胆发言了,别人不听怎么办?这样的协商民主不可能防止像“反右”或者“文革”那样的事态重演。所以,还是需要有一套制度来保障谈判、投票的权利,要考虑类似“一个半政党制”那样的设计。至于中国的那“半个政党”从哪里来?答案要靠大家寻找。我在这里只是提出问题。
  问4:实现民主化,谁指挥枪?如果我们不民主,那么回有什么后果?会不会带来既得利益集团的灭亡。
  季卫东:罗伯特.达尔在《论民主》这本书中说过,如果军队和警察力量没有完全控制在民主选举出来的那些官员手里,民主政治制度就不能维持和发展。也就是说,稳定的健全的民主必须处理好谁指挥枪的问题,实现对军队的文民统制。如果这个问题不及时解决,一旦发生危机,就可能出现“用枪来指挥枪”的事态。一种情形是军阀混战,这就是中国20世纪前期悲剧的重演。我们不能再犯那样的错误。另一种情形是武装起义,在制度上求告无门的时候,基层群众诉诸暴力解决,这意味着我们还是没有跳出历史的轮回。要跳出这样的怪圈,只有民主化。与其面对是军阀混战还是民间持枪这样代价惨重的选择,还不如进行政治制度的改革,包括军队的国家化。那么在这项改革成功之前在应该由谁来指挥枪呢?现在中国军队的文民统制还是是靠“党指挥枪”的原则来实现的。
  问5:民主可以使统治强化。但我总觉得民主是使得权力分散的。一个权力分散的政府,如何强化?
  季卫东:民主并不导致分散,相反,是一个通过政治参与做出公共决定的程序。在民主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才更有约束力。我们现在看到在处理问题时的扯皮,不是因为民主,而是因为权力过分集中。独裁使人心涣散,又往往力不从心。正因为不民主,才会造成政令不出中南海的怪事。民主使政权具有正当性、权威性,可以提高国家的统治能力,防止离心力造成的分散。尽管这么说,我们还是要看到在中国
  推行民主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一部精心设计的宪法、一套严密的制度框架对民主是否成功至关重要。没有这样的制度保障,民主就有可能导致权力分散以及无法作出决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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