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我认为在二十一世纪,全球都会关注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中国是继续维持现有的硬性框架,让自由竞争的激流在其中形成一片又一片湍急的漩涡,还是建立某种多样化的弹性结构,使翻腾的洪水能够得到因势利导、分流以及趋于和缓?也就说,中国能否推动政治改革、建构民主法治的新秩序、实现体制转型软着陆,将是二十一世纪的一个全球性课题。解决这个课题,要靠在座的各位群策群力。因为你们是中国真正的精英,应该意识这一点,去承担这样的重大责任。
谢谢大家。
■问答部分
问1:从历史来看,中国老百姓对合法性没有什么意识,这个怎么解决?季先生,谈到官僚问题,可能是公民的意识问题,可能是体制外的问题。这个怎么看。
季卫东:你提到关于合法性的公民意识的问题。什么是合法性?未必仅仅是认同感和秩序,与利益之争的正当性也有关系。我们看到中国是有利益之争的。我们中国的公民对自己的切身利益是很有意识的。如果通过制度渠道来追求利益,对自己的主张提出规范根据来,就转换成合法性问题。
至于公民是否具有关于合法性的知识,其实我们只要去农村走走,只要看看村民选举以及上访的实际情况,就知道,即使最基层的群众也清楚自己的利益或者权利在哪里。他们会比干部甚至大学生更清楚自己有什么权利,那些法律能给他们带来好处。如果我们给他一个机制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他们就会有理有据地进行正当化的论证,就会表现出合法性意识。
至于官僚的问题是不是涉及到体制,那要看公民能不能对干部进行监督,通过法律手段防止权力被滥用,从而维护自己应得的利益。如果不行,官僚胡作非为的问题就与体制有关,不是体制外的。如果我们把问题还原到这个层面,民主能找到切实的根据,公民也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来维护秩序的合法性。
问2:日本的腐败您很清楚,如何看待结构性的腐败。如果透明化,民众和政府较真了,日本怎么看待?中国,民众应该选择程序上争斗,还是选择无诉讼的状况?
季卫东:先回答第二个问题。只有在一个比较均质的社会才能实现民主,所以民主的前提条件是平等。当社会很不平衡、缺乏均质性,当现实不能达到比较平等的水准时,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保障在一定条件下的平等性,强者与弱者至少在法律装备上应该是对等的,至少存在制衡的手段和机会。所以我认为民众应该选择在公正的程序中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选择无诉讼、息事宁人的态度,那就等于做任人宰
割的羔羊。如果选择法律程序之外的非正式的解决,很容易导致被事实上的力量对比关系所左右的结局,或者逼得兔子急了咬人,引起暴力冲突。在农村强调权利保障问题,不是强调你争我夺,而是强调所有的正当诉求都有平等表达的机会,所有的合法利益都能得到制度化保障。
至于日本的腐败问题以及怎么预防和治疗腐败的方式。我们知道,日本的确存在“金权政治”的说法,一些政客与财界的勾结和腐败也很严重。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法治国家对腐败的追究和制裁是很严厉的。日本检察厅可以逮捕田中角荣总理,或者金丸信副总理,追究这样顶层政治人物的渎职行为,可见日本的法律是起作用的。另外也要看到,其实日本的问题主要出在政界,行政部门很少见,所以腐
败程度还是很有限的,拿公务员制度以及官僚操守进行国际比较,日本的情况很廉洁、有效率。比如企业请高级官僚打场高尔夫、吃顿每人5万日元的盛宴,就有可能被新闻披露,甚至被追究责任。但在中国,这样的事情算什么?总之,日本的民众还是很较真的。另外,日本还提出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制度,清除结构性腐败,这些举措我们都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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