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安不是当官的料”。
1984年,中央组织部成立“国家工作人员法”(后来的《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现在的《
公务员法》)立法组,15人组成,由当时的中组部副部长曹志任组长,吸收5名学者(外交学院的杨柏华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张焕光研究员、政治学所的袁岳云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的皮纯协教授和我)参加。我是其中之一(我当时只是北大的助教)。我在立法组工作近半年,中组部对我的工作较为满意,他们两次派人到北大调我去那里任职。但是当时的北大法律系系主任张国华老师对来人说,“姜明安不是当官的料”,让他们另选他人。 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张国华说我“不是当官的料”的根据是什么。也许他是对的,我当时如果去了中组部,说不定现在一事无成。不过,我不相信另外的可能性就一点也没有:大官做不了,混个小官、芝麻官还是有可能的吧。但张国华老师的一句话,使我这辈子失去了做官的机会。当然,在北大,我也做过几年教研室主任,听说相当于科级官,后来,吴志攀(他是北大法律系78级的)当系主任闹改革,废除教研室,科级也给闹没了。讲实在话,我这辈子没有做过什么官,我也确实不适于做官,我也真不想做官(这不是说“葡萄酸”的话),这辈子我就迷上了行政法。在我从事行政法教学研究这条道路上,我们77级的很多老师给了我很多很多的帮助。没有他们,我今天不可能这么有滋有味地吃行政法这碗“饭”。例如,1984年,在我完成我的第一本行政法著作(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本行政法个人专著)《行政法学》时,哪个出版社都不敢出(因为那时许多人都不知行政法为何物,更加上我只是一个法科刚毕业的大学生,一名刚踏入法门的助教),肖蔚云老师却毅然为我的书写序,向出版社,同时也是向社会推荐我和我的书。后来,龚祥瑞老师、罗豪才老师又为我的第二本书、第三本书写序,使我的行政法研究成果逐步为社会认可和接受。
今天,当我写这篇回忆小稿的时候,我特别深深地感到,我和我的77级同学是非常幸运的:我们不仅遇到了改革开放的好时期,能在差不多“而立”之年上上大学,而且能遇到北大法律系这么多的好老师。如果我们当年没有遇到这么多的好老师,我们这些77 级同学,无论是李克强、陈兴良,还是老郭、老武和我,或者其他同学,都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今天中国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有我们77级法律学人的贡献,更有77级法律学人的老师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