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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刑事法》译后记

《罗马刑事法》译后记


薛军


【全文】
  在关于《学说汇纂》的批准的Tanta敕令中,优士丁尼把《学说汇纂》第47和第48卷称为“可怕的两卷书”,因为在这两卷书中“包含了刑罚的全部严厉性和残酷性” (Cost.Tanta.8a)。如果说第47卷包含有较多的私犯(套用现代法上的概念,就是侵权行为)的内容,因此实际上并不那么“可怕”的话,我所翻译的第48卷则完全是关于刑事法的内容,通篇是犯罪与刑罚,因此属于地道的优士丁尼意义上的“可怕的书”。可就是这本“可怕的书”的翻译,催生了我的接近5年的意大利留学生活,并且第48卷的翻译和校对直到我结束这段留学经历之后才彻底结束,因此,记述这本书的翻译过程也几乎是对我留学生活的回顾。
  翻译《学说汇纂》第48卷的缘起充满了偶然性。1997年我在法院工作了一年之后重回学院生活,师从徐国栋教授攻读硕士学位。在徐师组织的“法哲学讨论课”上,在每周读一本西方经典著作,写3000字以上的读书报告的压力下,我比较系统地读了大概二十多本西方近代政治哲学和法哲学著作。阅读尤其集中于孟德斯鸠、康德、黑格尔、卢梭、洛克等人的著作。这么囫囵吞枣地读下来之后,我对西方近代政治学说中的罗马公法背景产生了兴趣。我发现这些作者在论证或者反驳某一观点的时候,动不动就拿罗马史来说事情,而且他们的思想体系与西方古典世界——我这里主要指希腊与罗马——的政治思想和实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这样的考虑,我开始对罗马法中的公法部分产生浓厚的兴趣。
  1999年前后,硕士学业将近结束,徐师开始考虑送我去意大利留学,并询问我的研究兴趣。我立即表示想学习罗马公法特别是罗马宪法。经过一番安排之后,他告诉我说,由于我的意大利方面的邀请者贝特鲁奇(ALDO PETRUCCI)教授在比萨大学任教,因此我可以到比萨大学学习罗马公法,而且在比萨大学法律系有一个非常权威的罗马刑事法专家,我可以在他的指导下学习罗马刑事法,不过,作为获得意大利方面的研究资助的条件,我必须翻译《学说汇纂》中关于刑事法的第48卷。就这样,我在2000年秋天到达比萨大学,开始了在意大利的求学历程。
  到比萨之后我才发现,当年提出的学习和研究罗马公法的设想真是太大胆了。由于国内几乎没有相关的汉语文献,我出国前缺乏必要的知识准备,所以几乎是在空白的状态下进入一个全新的知识领域。好在我遇到了温多里尼教授(CARLO VENTURINI),他就是那个著名的罗马刑事法专家。在比萨大学留学时,大概有4个月的时间,我享受到一种在所有的人看来都不可思议的待遇:温多里尼教授每个星期给我单独授课两个小时。在他的办公室里,他叼着烟斗,慢慢给我讲(因为我的意大利语听力当时还不太过关),我则在笔记本上鬼画符一样地做汉语笔记。教授的思路高屋建瓴,古今结合,与我的思考问题的方式格外接近,因此特别能够激发我的共鸣。我至今还记得,他第一次讲课就涉及到黑格尔的国家观念对蒙森的罗马公法理论体系建构的影响。这是一段智识上非常幸福的时光,我常常因为对一些习见的概念获得一种新的自己认为通透且自然的理解而激动地在图书馆里面走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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