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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职能的分散化与第三部门的发展

  2、我国第三部门的公共职能
  随着现代行政发展,公共职能分散化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在我国,经历了公共职能的高度国家垄断之后,这种分散化更具深远意义。现代社会发展的大量事实表明,政府对各项事务的管理,并不是管得愈具体就愈好,而是要充分体现管理的有效性。这种有效性对政府来说,就是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将一些可由社会自我管理的职能、权力返回给社会,充分发挥社会的自我管理功能;对社会来说,则要通过发展社会中介系统,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这是一个社会能够良性发展,富有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具体而言,我国目前第三部门发挥的功能主要体现为:
  (1)填补政府职能空白 
  现代社会是多元社会,随着人们价值观念、经济利益日趋多样化,社会已分化为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政府已无法满足如此数目巨大、种类繁多、彼此冲突的公共需求。与此同时,社会中介组织的涌现恰恰能够适应并有效地满足社会对公共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并可弥补政府组织官方色彩过浓、行动僵化等弊端。
  (2)沟通市场与政府  
  以自治、自律为原则的行业协会(如商会、律师协会、足球协会等)以社会中介组织的身份在特定的行业内部进行自我管理,行使着过去由政府部门行使的管理职能(包括章程制定权、强制征收会费权、纪律处分权等),成为分担公共行政的主体。这种“团体自我管制的方法非常有效,与国家的介入相比,社会成员更乐意接受团体的自我管制。……自我管制避免了国家的过分介入,它在国家和团体之间划分了一条安全线,同时,社会团体可以在执行中消化政策,他们的专门知识、信息、经验和判断,促进了有效执行国家政策的环境,而光靠国家的直接干预做不到这一点。……自我管制使社会团体成为推行公共政策的组织,这不仅有利于社会秩序,同时也降低了国家管制的成本。” 这种行业自治与自律使管理权的分配更接近于第一线,并为行政领域注入了民主的活力。这类组织在市场与政府之间起沟通与桥梁作用,是存在于市场、政府调节手段之外的中间调节机制。
  (3)承担公共服务职能  
  伴随着行政模式的调整与行政改革,国家垄断公共服务的局面已经打破。出现了公共物品的供给由政府向民间转移的趋势。许多过去由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物品,如政府主办的大学、医院、基础设施、市政公用服务等,如今正逐步变成由政府资助的非营利机构,并以独立的、非利润分配团体的形式进行运作。这些公共服务从政府的直接管理与提供转变为由独立的非营利组织承担,减轻了政府组织承担公共服务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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