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税法西游记》第五回 斩妖除魔光复王国 孙悟空东海龙宫寻宝

  悟空道:“哪里还有什么手续?难道龙王还要留我吃饭不成?”
  龙王说:“不是留你吃饭,而是你要缴纳赠与税。”
  悟空一听,笑了:“老孙从来不缴税,谁有权利向我收税?”
  龙王说:“这是玉皇大帝赠与税法所规定的。任何人接受赠予,都应当缴纳赠与税。”
  悟空一听,觉得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不过,已经想不起来在什么时候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了。便笑着说:“你我都不说,不就没有人知道了吗?干吗这么认真啊?”
  龙王说:“不是我认真,而是玉皇大帝的税务局神通广大,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的监视之下。拒绝纳税可是非常严重的违反天庭法律的行为,要受到严厉的惩罚的。我把金箍棒赠与你,我就有义务代扣代缴赠与税。应纳税额是赠与物价值的20%。”
  悟空道:“这个金箍棒是无价之宝,我身无分文,怎么纳税?难道要我把金箍棒分五分之一给玉帝?那老儿要这个棒有什么用啊?”
  龙王说:“话虽这么说,你还是陪我到天庭税务局走一趟比较好。税务局可以聘请相关人员进行价值评估,你按照评估价值的20%纳税就可以了。”
  悟空在仙山所主修的课程之一就是税法,因此,也有些税法功底。突然灵机一动,说:“我这是借用一下,并不是要你把这个金箍棒赠与我。因此,并不需要缴纳什么赠与税。”
  龙王一听,愣了一下,心想:“这个猴头还真不简单呢,幸亏我是税法专家,否则,还不败在这个猴头手里?”于是笑了笑,说:“悟空所言极是,只是,你借用我的东西,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你应当付给我报酬,而我现在并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也相当于我把本来应当收取的报酬赠与你了吗?”
  悟空不觉心烦起来:“借一个兵器这么婆婆妈妈干什么?莫非你不想借给我,有意刁难我?”
  龙王说:“岂敢,岂敢。这都是玉帝赠与税法所规定的,我也没有办法,要不我请人把玉帝的税法拿出来让你过过目。”
  悟空说:“别来那一套,什么玉帝的税法?根本就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我凭什么纳税?”
  龙王一听,傻了,心想:“难道玉帝颁布税法还要征求你这个猴头的意见?”
  这时,悟空拿起金箍棒,对龙王说:“你老兄就好好在家里待着吧,这个税,我今天就是不缴,税务局的人如果来找你,你让他到花果山去找我老孙去!”刚说完,便一溜烟不见了。
  龙王没有办法,只好向天庭税务局报告了事情的经过。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