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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的道德原理(十四)

  (一)法治无极原理
  1、邵子曰,道为太极,又曰,心为太极。谓道为太极者,言道即太极无二理也。谓心为太极者,只是万理总会无心,此心混沌是一理尔。邵子曰,太极本体不自圆也。有无合一之谓道。【5】
  【推论】一切社会关系必有法理太极精神存在,人法共存,不可分割,合一为道。
  道是物之理,道不离物,格物而知道。一般来说,太极是天理(法的精神,绝对同一性),阳动,则为德;阴静,则为道。乾道成男,坤道成女,阴阳变化,二者构成人道,生化万物(律,人类及大地万物,法治社会的多样性)。万物一太极,太极化万物。乾道阳德,坤道阴道,合为人道,人道立,万物在,人与自然万物和谐,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法治思想的体现。所以,社会关系必有法理太极精神存在,人法共存,不可分割。
  2、朱子曰,极是道理之极致,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太极只是一个实理,一以置之。无极而太极。不言无极,则太极同于一物,而不定为万化之根;不言太极,则无极沦于空寂,而不能为万物之根。【6】
  【推论】法治信仰需要太极精神,而不是上帝精神,这才是真正的理性的普世信仰。
  太极是源始的和谐态,不是没有原则和死一,而是事物存在的最高形式。于执法(广义,下同)而言就是内化执法者(广义,下同)信仰,就是要求他们自然自觉的行为。太极五行学说认为,敬,则心静,不妄动,非不动,动乎天然才是静。执法者动之以天理,这是敬,其心自然不乱,不乱则明理,明理则裁断不乱,如是才可能取得执法中正的效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所以,应建立社会普世的法治信仰。即,法治就是一种太极精神,需要敬仰,需要虔信,也就是现代人的所谓信仰,类似宗教精神。但这种信仰是为着真理,不完全是上帝般的非理性信仰。这是一种绝对的理性精神,是绝对的抽象,而上帝是一个形象,仍然有局限性。上帝爱人,却不能爱万物。这种信仰是天人合一,而不是天人分裂。上帝是天之子,太极是天(理)。故,法治信仰需要的是太极精神,而不是上帝意志,这才是一种真正理性的普世信仰。
  (二)权力制衡与监督统一机制
  动静无端,阴阳无始,天道也。始于阳,成于阴,本于静,流于动,人道也。然阳复阴,静复根于动,其动静亦无端,阴阳亦无始。则人盖未始离乎天,而天亦未始离乎人也。【7】
  【推论】“五行权”法系的本质就是权力(阳)-权利(阴)的互动转化,只有这样才能使人类社会制度循环不息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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