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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的道德原理(六)

法治社会的道德原理(六)


张树军


【全文】
  下卷 法治之德
  前言
  无限是不可想象的,所以,智性需要上帝。而“道德”就是“无限、有限”的统一体,“无生有,有变无”的一体化。无限就是有限,有限就是无限——这是存在-存在者整体之二象性。亚里士多德的世界是无限“多样的”,而老子的世界是有限“单一的”。多样化世界必须以分析开始,所以多样的世界必须有上帝的支持。而“单一”的世界从整体同一开始,所以,单一的世界必须有“天道”的支持。“道”即与天合一,一切求知也就是“求道、悟道、知道、行道”的过程,是个体化真知、实践、生活的过程,所以,每个人都是知识的创造者、传承者。人只有进入非逻辑化的悟性世界,才能得到真正的真理性知识。这样看来,中西方思维因此具有互补性,由外及里,有里及外,本质上殊途同归。实质上,尼采杀死上帝回归希腊悲剧式生活,就是一种类似极动而求“道”的方式,人因动极生静而悟生命真谛。中西方思维方式的差异具有很大的互补性,最终二者在现象学中统一。在法学研究领域,也可以实现二者的沟通,因为法理是无国界的,法学是科学的社会关系的本质性知识。本卷内容就是要探索科学执法的技艺,主要以中国道学为主要工具,结合胡塞尔创立的现象学来探讨执法的哲学理论和实践,也就是执法的大德艺术,这是法治之德的重要内容。为了从整体上把握本卷的脉络,我们要首先明确以下问题。
  第一、“道一”世界。
  《道德经》不是简单的抽象逻辑理论,它是一种科学的、实践的、发生的认识论,是普适的科学哲学,道识以及道思维同样可以成为科学法学的重要哲学方法、工具。相对来说,《周易》又是道识的具体应用、阐释,是技术哲学、技术实践理论。它的占卦是随时而定象,所谓命运不过是指此时此地的无意识或道的情况,得一卦,指示你如何做,避凶化吉,就是解决行为冲突和认识的晦暗不明而已。它强调卦象只有自己占,就是说自己的命运在自己手中。所谓占卜,只是一种形式,表示敬重天道,完全是是随机的,因为大道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任何一卦都与主体有关系,包含着存在——存在者的全息,此时与过去、未来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系统关系。故,占卦不过是手段,其中蕴涵的科学道理在于卦象是普适的、深刻的、宏观的、全息的,占卦绝不是简单的虚妄和迷信。我们认为,有一种大道与人类同在,真实的世界是道性世界,所以,法治社会自然也有大德。这就是法治之德。
  第二、道学不是宗教。
  在西方,海德格尔认为基督教神学是一种科学。在中国,自孔子起就不言“怪力乱神”,《道德经》却不是神学,而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哲学之父。中国古代神话故事《封神演义》等老天、上帝、玉皇大帝等思想远没有系统理论发展,只是虚构故事且也不普及,所以历史上的中国人只有佛学可谓比较普遍的宗教,虽然也有所发展,但很驳杂,民间大多数人只是求佛保佑而绝不践行佛家理论。它的神佛无处不在,逐渐演变为民间的纯粹迷信。受道教思想的影响,中国历史上许多人相信得道成仙,相信轮回转世,但没有系统理论,只是靠散乱的故事传说支持,没有主流社会的认同,是自发民间文化,不成为真正的宗教文化现象。所以,我们所说的道学不是宗教。
  第三、道学卦象思维是重要的科学的思维方式的组成部分。
  《周易》的卦理是现代逻辑学之父,是先天客观性在意识,是对世界整体的本质直观,是意识的存在本身的必然形式,是不朽的超验性真理。它的法哲学演绎是普遍大道与具体社会生活相结合的结果,是实践法哲学。八卦的象思维与类比思维是一体化的,不可分割,再辅之以形式逻辑思维,则思维空间三维化;辅之以不朽的假说(公理前提),则思维时间性建立,整体上就建立起一种四维思维方法。这就是阴阳太极与存在“一分为三”思想的统一:太极之道与(可见、可测、现在指向、静止、相对性)物质、无意识世界(虚像、过去指向、返回、相对性)、反存在(意念性存在、自由、未来指向、发展、绝对性)的四维整体世界。如,上下左右前后卦:三维空间,平等、独立、自由、博爱、互助是权利关系象;先后卦:继承性、等价型、三维时间,指挥、服从,是权力关系之象;整卦:四维时空,教育、自然、需要,制约,是权力——权利关系象。先后,时间相对。左右上下前后位势,空间相对。可以形成一种时空统一关系,即整体论-此时此地。《周易》的每一卦,其先后可分为两个阶段三个时期,上下可分二体(三维),是反映存在—时-空的整体象,可谓“大象”,“大象”无形。每卦的六爻从初到上是六个方面,各方等价,为整体的一维,所以,三维体不是真实的存在,真实的存在是四维体。各卦象(八卦)有形无事静,易象无形有事动,合为“有、无”或“动、静”。这种象形字、象思维、形象存在,是世界的模拟,是宇宙之全息,说明万物有象,而道无形却无所不在,体现为无为术,需要人的静、虚、无、否定,假。也就是存在、我、他人、我们四种范畴,对应遇到(自然)、权利(权力异化)、权力、公德(社会)合为存在-存在者四维整体关系,我们可以将其称为“四权法”法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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