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发行的福利彩票与体育彩票都是致力于社会福利与公益性质的博彩。例如,根据财政部与民政部1998年10月5日共同发布的“关于印发《
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
15条的规定,社会福利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1)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事业,帮助有特殊困难的人,支持设区服务、社会福利企业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2)对老化、陈旧社会福利实施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予以适当资助;(3)对公众关注、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能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给予适当资助,当全年资助总量应控制在本级留成社会福利基金的10%以内;(4)同等条件下,社会福利基金要优先资助老、少、边、穷和灾区的社会福利事业。该通知第18条还明确规定,社会福利基金不得用于投资办企业(社会福利企业除外),不得拆借和委托放贷,不得参与股票和期货交易,也不得为任何单位的任何经济合同提供担保。要确保我国彩票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彩票的公益性。
与彩票的公益性相关的问题是彩票的私益性。彩票的公益性是从彩票募集资金的用途来说的,而彩票的私益性是从彩票购买人的购买动机而言的。彩票的公益性与彩票的私益性相辅相成,如影随形,密不可分。正是由于彩票的公益性,才使得彩票发行与销售得以堂而皇之地步入法治殿堂,也正是由于彩票的私益性,才使得购买彩票者如同排山倒海,浩浩荡荡,才使得彩票市场得以枝繁叶茂,蔚然壮观。无庸讳言,彩票的公益性与私益性之间既有统一的一面,又有对立的一面。例如,彩票的公益性要求募集的社会公共资金越多越好,发行与销售成本越低越好,中奖彩民的中奖金额越少越好;而彩票的私益性则要求彩票发行募集资金中留作奖金的份额越大越好,中奖概率和奖金越高越好。公平、成熟的彩票法律制度应当善于在彩票的公益性与私益性之间的有机平衡。
七、彩票的发行具有垄断性
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例对于彩票发行采取了国家特许主义态度。有的国家立法例规定,抽彩未经批准被视为赌博。例如,《德国民法典》第763条规定,奖券或者彩票得到国家批准的,奖券或者彩票合同始有约束力。《瑞士民法典》第515条规定,经竞争委员会批准的抽彩产生合法债权;抽彩未经批准的,该债权作赌博论;国外授权的抽彩不受瑞土法保护,但竞争委员会批准彩票出售的除外。又根据《俄罗斯民法典》第1063条第1项规定,由俄联邦、俄联邦各主体、地方自治组织或由从授权的国家机构或者地方自治机构获得颁发的许可证(执照)的人组织的抽彩和其他建立在风险基础上的赌博性竞赛,上述举办人与赌博参加人之间的关系以合同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