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来讲什么是社会公益性。首先一个问题就是社会公益性的标准是什么,我们有了一个标准之后实施的政策手段和组织手段是什么。因为有人说,要实现社会公益,我们就建造一些公立医疗机构,让它们收费便宜,这样就能够达到这一目的。对此我的问题就是,社会公益性是不是公立医院能做到的?最后一个问题是:医疗服务的市场化和民营化能否实现?医疗服务的市场化已经不被看好了,而对于医疗服务的民营化大家则避而不谈,很多人都说过“社会资本的注入”这种话,但他们却坚决不用“民营化”这个字眼,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值得探讨。我们国家现在不管是按照医疗机构数目还是床位数来算,达到一定规模的医院90%以上都是公立的,是全民所有制的。而现实的情况是这些公立医疗机构确实是在追求收入的最大化。我在考察的时候曾经到过一个城市,国家只是在很久以前给那里的第一人民医院拨款10亿盖了一个楼,剩下的那些楼都是医院自己赚钱盖的。在这种情况下,公立医院的社会公益性就淡化了。现在有些人特别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张,我们应该恢复这些公立医院的主导性。大家都知道,这个研究中心2005年的时候出了一份报告报告中的“基本不成功”五个字,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反响。这五个字基本上是很成功的。
但是,我对他们的这个报告是很不以为然的,他们的报告中也提出了公立医疗组织社会公益性淡化的看法,但是他们主张“恢复公立医院的主导性”。那么我们就来看一看政府有没有可能来主导这些医疗机构。“主导”有很多含义,我这里就把这个“主导”解释成“包养”,现实中政府是不可能把医疗机构包下来的。全国的各种渠道的医疗费用每年大概要5千-6千亿,现在这笔费用的70-80%是从我们这些病人的腰包里赚的,现在不让他赚了,政府把它养起来,恢复它的社会公益性,政府能拿出这么多钱吗?各级政府总的财政支出是每年3万亿左右,假如政府“包养”了医疗,那么也不能做其他事了。我们核心的问题就是这个,也是今天演讲的主要问题:医疗机构能不能市场化,民营化,关键是能不能在政府不包养它的情况下让它走向社会公益性,这是我们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的挑战。以上是这场讲座的序言部分。
我们具体讲一下什么叫社会公益。关于社会公益被提及的次数很多,但是它的具体概念是什么大家基本上还都不清楚。通俗点说,社会公益就是给大家带来好处。但是这样的界定又不严格,能给大家带来好处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比如我在自家门口弄了点绿化,这可以给大家带来好处,但是难道能说我的住房是社会公益,让国家给包了吗?凭常识,我们一般能够判断什么是社会公益,什么不是。而一般学术上的观点则是认为社会公益是不能由市场来提供的,在其中国家要发挥主导作用并使其上升到政策、法律的高度。
有一个流行的判断是,社会公益等于公共物品。说医疗是公共物品的说法也很多,在我前面提到的那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中也是这样说的。下面我们来简要叙述一下一些关于公共物品的常识。什么是公共物品呢?它有两个特性:一个是消费的非竞争性,也就是说增加一个人消费并不导致其成本的上升;第二个是非排他性,是说你想排除一个人消费是很难或者做不到的。比如说清洁的河水,你把这河水保持清洁了,花了固定的成本,一个人喝跟一百个人喝都一样;而你想排除某个人喝,容易吗?你得沿河派兵守卫,防止某个人消费,这几乎是不可实现的。公共物品在经济学中最经典的例子就是国防和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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