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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公共医疗服务的正义

捍卫公共医疗服务的正义


王岳


【关键词】公共医疗服务;正义;医疗保障
【全文】
  正义(Justice)一直被视为人类社会的美德和崇高的价值理想。“正义”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但对于什么是正义,至今仍莫衷一是。博登海默在《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说,“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 Protean 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当我们仔细查看这张脸并试图解开隐藏其表面背后的秘密时,我们往往会深感迷惑。”或许正因为如此,正义才以其迷人的魅力令古今中外无数的思想家为之痴迷,直到今天,它仍然吸引着众多思想家去试图揭开其神秘的面纱。乌尔比安、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正义理论虽各有不同,但都有“给每个人以其所应得”的基本内涵。西塞罗也曾把正义描述为“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人类精神取向”。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将正义描述为一个标志合法性、合理性、合情性的最高范畴,其基本内涵就是给予每个人应得的东西。正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价值理想,在人类历史上,思想家们设计出许多正义社会的理想模式。从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到近代莫尔的《乌托邦》,从古代中国的大同社会,到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反映了不同时代人们对理想的正义社会的追寻。
  在人们讨论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竭力寻求公共医疗服务的正义,究竟什么是公共医疗服务的正义呢?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共医疗服务的正义跃然纸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共医疗服务的正义就体现在每个国民在需要时,均有相等的机会获得应有的、平等的医疗服务,达到基本生存标准。作为政府设立的公共医疗服务,就如同其它社会保障措施一样是国家有义务给予其公民的。
  由于医疗资源的有限性及个人需求的差异性,迫使人们必须寻求相关原则,在合理医疗负担前提下,来有效地分配医疗资源,以调和生存权及平等权的可能冲突。而公共医疗服务的正义的实现过程,表现为以医疗资源分配为表象的政治力量角逐。从社会整体来看,如何分配更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相信会是我国长期讨论的命题。可以说,实现公共医疗服务的正义必然是当代中国最核心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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