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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人持有公司债券作为公司薪酬激励措施的法律规制

  (5)提升了公司的资金空间,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为企业融资的目的。前面已经提到,公司使经理人持有债券的主要原因是作为人才激励机制的一个手段,其最直接与主要的目的还在于对经理人的激励和对人才的挽留。但同时,作为公司债券,其筹资融资的本质作用是不可能被忽视的,而经理人持有之债券也必须符合公司发行普通债券的法定条件。所以,经理人持有公司债券无疑为公司提供了一定量的可运用资金,其所产生的融资作用还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可以被企业好好加以利用的方面。
  (6)经理人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下,其自身就充当了公司的债权人,因此在执行公司各项经营决策时,经理人阶层都会考虑是否会有害于债权人的利益。因为一般公司债权人与持债经理人在债权人层面上具有权利义务的一致性,经理人持有公司债券实际上也是一种对于债权人的保护,使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把债权人利益作为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
  2、同样,经理人持有一部分公司债券也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弊端:
  (1)经理人持有之债券本质上是公司所负担的一项债务,这一激励机制的使用肯定会增加公司的债务负担,减少公司的净资产额。从公司和股东自身的利益来说,他们当然不希望公司增加债务,债务的增多意味着公司经营风险和财政负担的提高,对公司财务状况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由于经理人持有公司债券这一行为的首要目的还是在于其激励作用,这势必在客观结果上会削弱公司债券的融资效果,从而造成了公司债务的增大。
  (2)持有公司债券对于经理人会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但同时也会对经理人从事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的影响。一方面,经理人因为持有公司债券,出于对债券安全性的考虑,他们在行使公司经营权时会偏向于行事更加稳健,注重公司的长期效益;另一方面,债权人身份的顾虑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经理人进行活动的“魄力”,他们将不敢于从事一些风险较大的投资经营项目,经营行为会更加谨慎小心,从而丧失很多较好的公司盈利机会,减小了公司经营的创新性。
  (3)由于公司允许经理人持有债券的目的在于激励经理人阶层,而这种目的削弱了公司债券集资性的同时也造成了实践中这一种类债券违规发行、债券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甚至出现非法集资的情况。由于公司总是希望以付出最小的成本来实现对于经理人最大的激励,这时规避证券发行的条件、以私募等不合法形式向经理人发债的做法就被一些公司所采用;而经理人阶层由于一样可以从这些非法债券中获利,同时考虑到与公司还存在着隶属关系,他们也就往往忽略了所持债券的合法性问题。但是,从整体上分析,公司向经理人发放不合法债券的行为对于公司本身、经理人和其他债权人都是有害的,它损害了公司的信用和资产结构,同时对于经理人的债券权利也是一种破坏,这样的行为还扰乱了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长远来说对公司正常的融资筹资行为也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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