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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边境去立法——柏拉图《理想国》的一个注脚

  在柏拉图的思想走势中,哲人的知识类型优越于民众的知识类型的准据似乎当然是真理优于意见了,真理的正当性是天注定的,要使得其毫无疑问地优越于意见。真理能让哲人在光天化日之下观看到纯粹的真实世界,领悟到了至善,并由此透过真理的眼睛,能让哲人看到洞穴或系统之内的真相,洞穴之内这一语境的边线与限度暴露在洞穴外的光天化日之下。由洞穴之内向之外的转折是一场真理对意见的边线或限度的突破与跨越行动。或者说洞穴外的知识类型——真理能够撩开洞穴内的知识类型——意见的“盖头”,看得明白意见的真相与边界,而意见则蒙蔽在了意见本身的界域之内,徘徊的区域囿于“影子的世界”,意见的证明效力无法企及真理达到的高度。正是知识类型效力的差异引致了真理的优位之势。而且自然而然地续下来,真理就能够挑意见的错,教育意见应当何为,意见则只有受教育与改造的份。或者说真理的知识类型为意见的知识类型立法。于是乎,爱智慧/真理的哲人当然就能够有资格出掌充满着民众意见的城邦,哲人为民众立法遂是为了民众的好,来救赎民众。这样一来,哲人与民众的冲突似乎就尽是后者的错,民众本该服服帖帖的老实受教。可难题并非没有。哲人确实是热爱智慧的人,但哲人不一定时时具有智慧在手!尽管爱智慧是哲人朝圣的正确方向与希望,哲人或许只是走在应该走的、爱智慧的道路上的朝圣者,虽然能够走着这条路是一件令人羡慕、渴望的事情,也足以令人感到高兴和幸福,却不一定意味着已经接近了真理或者让真理/智慧成为了上手状态。哲人并非是有智慧的神明,哲人只是几近于神矣!要是哲人在偶尔犯困的时候为民众立了法,民众可能就惨了。而且民众要的且首先必定要的是居家过日子的、实实在在的“贴身”知识,如果意见这一知识类型可以满足“贴身”生活的需要,却还要求留念于一种朝向至善却依然“在路上”的打圈圈,“贴身”的生活就可能成为大问题。其实哲人也是先要能够“贴身”地活下去,只有活下来才有其他的路走,尽管相对于真正的哲人生活而言,居家过日子的生活还是一种并不适合的、甚至是不真实的生活。大概哲人之所以要不断地在城邦中说着“高贵的谎言”,就是为了保住自身在社会中的生活要能够继续下去,在城邦中拥有立足之地。当然,判断真理与意见这两种知识类型中哪一种更可以称义时,除了上述似乎很自然的准据以外,也是可以采用意见来充正当性的根据,尤其在“贴身”生活都成问题的语境,这时的哲人爱智慧可能就被认作是求“无用之学”。更可以猜想其他的判断准据,因此真理与意见、哲人与民众的关系挺复杂玄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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