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我们今后的一个构想,我有一次新京报采访我的一版,拍了一张照片,当然这个题目很吓人,耸人听闻,专家建议人民法院改名法院,就是说不要再叫人民法院了,就是人民就要去掉,去人民化,大家注意这有一个标题,叫高级法院设置脱离省区化,也就是说高级法院跟省之间不再具有那么密切的关联,这是我们的一个构想,我不想再展开来说,我只是想给大家展现一个我自己制作的,你们那边看左边这幅地图是我制作的一个未来的中国高等法院管辖范围图,也就是说中国司法区图,那边是中国将来有可能出现的50个省的那种政区图,你看改变了很多,大家注意左上角新疆,分了好几个省,西藏这边也割出来一块,河南割了好几块,河南人口太多,应该把它切了。广东,狭义的广东省已经变成了珠江三角洲,大家可以到网上去看一看,收缩一下这幅图,能收搜索到。看看你们省变没变,基本都变了,我们山东省都变成胶东省,我以后再也不能说我跟孔子是老乡了,人家是山东省,我是胶东省的,这个改变挺大,我自己新画出来一个司法区画图,就是说各个高级法院,现有的高级法院,他的管辖范围在新的省会出现以后,他的管辖范围不变,为了更加彻底的使得司法的权利,司法区划跟行政区划相脱节,我们建议把四个直辖市的高等法院也撤销掉,北京高院、天津高院合到石家庄去,跟石家庄高院,以后不叫河北省高院,跟省没关系了,就叫城市的名字。石家庄高院、济南高院、南京高院、武汉高院、广州高院、这样的叫法,上海高院把它规到南京高院去,重庆高院再回到成都去。然后海南省高院也把它撤掉,再回归到广东去。你们知道这样的话,全国只剩下,我这上面写的,出港澳台以外,全国共计29所高等法院,管47个省,因为港澳台他们是分别单独设立。我认为实现了行政区、司法区的真正的分离,会釜底抽薪的确立司法的真正的独立性。在伴之以审计制度改革,我们现在的诉讼法学界现在已经达成共识,就是我们将来会建立三审终审制,就意味着每一个案件都必须经过,如果你要上诉的话,都必然经过跟地方没有任何关联的这样一个高等法院。于是,司法的公正性能够得到确立,司法决策的稳定性也能够得到确立,司法决策本身的一种让人民能够心悦诚服的这种可能性也会大大的强化,这就是我今天要跟大家交流的内容,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贺教授的精彩评论,我们现在有请我们今天本场的特别讨论人王教授为什么做一个简要的评论。
王教授:首先是非常感谢大家,当然也特别感谢贺教授,和每一次的演讲一样,贺教授都会给我们带来热点。但是除了热点之外还有很热的人气,今天也不例外,我本来是特别想用这个机会跟贺教授讨论,由执行难这个话题,特别是异地执行难的问题所引发出来的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这些问题,但是贺教授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我非常认同他的这样一些表述。执行的发展可能首先是涉及到法院的社会权威。注意这里我讲到的,不是法院的一种权利,而是社会对于法院作为一个机构的尊重和认同的问题,贺教授在这个方面做了很多的阐述,当然,第二个方面,贺教授已经讲到,司法过程对于最终的判决对于在社会中的可接受性,毫无疑问具有非常明显的重要的影响,执行难的问题本质上是一个不合作的问题。但是,并没有对一个机构所生成的一个最终的司法决定采取一种合作的态度,这样一种问题可能对中国来说,不仅仅是司法机构所面临的问题,其实中国的法律执行过程同样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有时候法律的执行显然就是一个问题,那么司法过程的改造,刚才贺教授花了很多的时间来讲,我想大家可以在我们今天,如果今天问题多的话,我们会稍微的给大家多留出一些时间,大家来提问。最后一个问题我非常同意贺教授讲到的,执行难的问题有可能是一个伪问题。因为执行难的问题本身是我们认同了法院自己要去执行,那么法院是否应当去执行判决,我完全同意贺教授的看法,法院不应该有这样的职能,这是从司法作为一个机构的角度,我们有必要来思考这方面的,如果说让法院去执行决定,特别是法院在今天不仅仅是要执行自己的决定,他还要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我们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关注的钉子户的问题,本质上是一个争议的核心焦点问题,实际上是法院要以司法裁判的形式去维护和执行一个行政裁决。政府的裁决部门要去做一个裁决,这个裁决最后的执行又付诸于法院,本质上是法院对于行政决定的执行问题。那么,我觉得现有的执行难的问题,有可能我们更多的讨论是扬汤止沸的办法,也许我们需要考虑一种釜底抽薪的办法,那就是法院根本就不应该去执行。如果他不应该去执行,执行难的问题其实就不是一个问题,这是我对贺教授今天长篇,非常生动的,同时也充满了幽默和智慧的这样一个讨论的非常简短的评价,接下来我特别恳请各位给我一点点时间,刚才贺教授也提到了,而且我们中心上次第一次论坛开幕式的时候,我们本来也准备讨论钉子户的问题,但是上一场的主讲嘉宾“苏力”院长选择了另外一个在他看来更加重要的问题,就是中国的可能的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苏力老师对于钉子户问题的描述,从他的视角来看可能是一个媒体的狂欢,一个公共娱乐事件,而不是一个公共事件,在部分意义上也许他的这种视角,他的这种判断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是因为这样一个事件有可能对将来,对未来我们的公共生活产生影响,也可能不会。因为钉子户是每天都存在的,而且即便是钉子持续了一天被拔掉之后,背后的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反思,并且在反思的基础上得到制度上的回应,钉子其实是每天存在的,因此我想对于钉子已经被拔掉之后,那种孤岛中的房屋,从那个挥舞的国旗,从那些默默诉说的标语,还能够在我们想像中驻留的时候,也许我们应该去回味一下,去反思一下,钉子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想所有的事件留给我们的启示可以从时间这个纬度来加以想象和思考的过程。时间的纬度留给我们两个问题,所有的事件在我看来都是由这两个问题构成的,一个是由来,一个是未来。由来可以让我们去追问,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问题。比如说钉子户,为什么他构成了一个世界,可能有很多的因素,可能有很多的制度,可能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钉子户构成了,不是一个个人的故事,而是一个公共的事件,我觉得我们需要去追问由来,如果我们没有搞清楚由来,我们就没有办法想象未来,或许我们就根本没有未来。
这样一个事件的由来,我在这里不会去做更多的评论,因为时间的关系,我只是想借这一个机会,把我的一点点思考,一点点反思,给大家做一个汇报,我也希望大家能够进一步的在这个事件中去思考这样一个由来,或者是构成这样一些由来的要素。惟有这样,那样一个倒下的房屋才可以变成不仅仅是一个狂欢过后的想象,变成一个对未来有意义的公共事件。我想从钉子户这个问题上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的是钉子为什么可以存在,或者说把问题问得更形象一点,这颗钉子是如何炼成的?有那么多的拆迁事件中,很多人都没有成为一个轰动故事的主角,那为什么吴平他成为了,当我觉得首先这个一个钉子炼成是有一个大的制度,大的社会背景的问题,那就是钉子的炼成,我们看到在九龙坡这个案件中,其实总共需要拆迁的是281户,我首先问问题是那个280户为什么走了?假如他们没有走的话,这个整个的事件应该是一个集体行动,而不是一个个体跟开发商以及他背后的公共权利的这样一个对峙,所以第一个问从由来这个角度来说,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人仍然留在那里,但是或许我们需要思考一下,为什么那另外280个人走掉了。在我看来这样一个问题,其实是当今社会转型急需回答的一个问题,就是中国社会的利益组织化程度依然是及其薄弱的。假如各种分散的利益能够组织起来,钉子户不需要以个体的悲壮的对抗或者是对峙用这样一种方式来展开,大家可以用理性的、组织化的、有序的方式来进行利益的交涉。所以这是一个我想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另外一个问题,这个钉子户是他自己长成的,还是对峙造出来的,这个也是苏力教授,他在评论的时候简单提到了,它是一个媒体操纵的事件,我个人部分同意苏力老师的这样一个看法。因为在我看来,钉子的生成完全是一个偶然事件,当然在这里我们看到,首先钉子户采用了非常好的,如果我们用我博弈论的模型来看的话,他们有一个非常好的策略的选择,这个策略的选择要我来归纳,就是强势的诉求和弱势的行动。什么叫强势的诉讼?就是钉子户他诉求的是一个非常,至少是我们共同体仍然尊重的,仍然渴求的,比方说公平、权利保障。他所诉求的是通过
宪法上一些口号化的,或者说一些令人激动的话语,比如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合法,所有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他所诉说的实际上是一些公平和法律所提倡的理念,这个理念应当说是强势的,但是在行动上,行动的组合是弱势的,他挥舞的国旗,他用那种悲壮的举止来告诉我们,他甚至表明要与这个小楼共存亡。所有这些强势的诉求和弱势的行动可以说是所有钉子户以及类似于钉子户这样一些个体对峙行动的核心的策略。但是请注意,仅仅有这样一个策略并不能够保证他可以成为一个钉子,因为假如离开了媒体、公共舆论,以及地方政府有限度的克制,那么这个重庆的钉子户不可能成为一个公共事件,换句话说,在他进入媒体视野之前,可能他已经消失了。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个人的解读是钉子是被造出来的,本来应该成为这场游戏中的主角是当事人和开发商,但是他们其实都是配角。真正的主角是媒体,是公共舆论的引导者,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