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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现存问题与法律对策


参见《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八条

参见《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九条。此外,《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十条还规定:“上市公司或者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的,本所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惩戒措施”。

《指导意见》二条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指导意见》三条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做了具体规定,有关该条规定详见下文。

为全面客观的评价内地独立董事制度在上市公司运作中发挥的作用,并发现实际存在的问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于2006年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了题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执行效果调查”的调研活动。调研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信息公司的多个业务平台下发调查问卷,得到了迄今为止关于内地独立董事制度的调查中样本数量最多、涉及问题最广的调查数据,调查较为全面、客观,基本能够反映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现状。深圳证券交易所还专门为此撰写了详细的调查报告,但未公开发布。本文部分数据来源于该调查报告。

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调查对象类型 
  总数 
  实际回答数量 
  所占比例 
  
上市公司 
  1377家(截至2005年底) 
  868家 
  63% 
  
独立董事 
  4640人(截至2005年底) 
  1965人 
  42% 
  
证券公司 
  109家 
  33家 
  30% 
  
基金公司 
  57家 
  23家 
  40%

谢朝斌:《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版,第57页。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问题,在其发源地美国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以破产的安然公司为例,在安然事件爆发前,安然公司17名董事会成员中,有15名为独立董事,其中不乏社会名流,包括美国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秘书长、美国商品期货交易管理委员会前主席、德州大学校长、通用电气公司前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英国前能源部长等等。安然公司的独立董事们从安然公司直接领取各式各样的收益,仅在2000年,安然公司召开了九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人接受了公司7.9万美元的薪金。安然共签署了七份涉及14名独立董事的咨询服务合同,还有许多项与不同独立董事所在企业进行产品销售的合同,或是向一些董事任职的非盈利机构捐款。安然董事会被人称为“有浓厚人际关系的俱乐部。”安然公司独立董事同公司内部人一起通过各种方式从公司猎取收益,直至公司破产。

例如,美国《密西根州公司法》第450条规定,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在过去3年内不得是:(1)本公司或子公司的高级职员或雇员;(2)与公司之间从事过10万美元以上的交易;(3)上述两类人的直系亲属或是他们的合伙人,或与他们之间有业务关系;(4)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不得超过3年,满3年后,独立董事可以继续作为董事留任,但失去其独立董事的资格。美国律师公会则采用概括式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简单明了的界定:只有董事不参与经营管理,与公司或经营管理者没有任何重要的业务或专业联系才可以被认为是独立的。

目前,在内地一些上市公司中,为该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其他人员担任了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其独立性很值得怀疑。但由于《指导意见》中未作禁止性规定,证券交易所在备案审查无法律依据对此等人士的独立性提出异议。

公司法》(1993年颁布)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与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监事会一样,伊利监事会在历史上也基本上没有行使过什么监督权。所以对其“出位”表现唯一合理的解释是,监事会被公司实际控制人当成了排除异己(不听话的独立董事)的工具。这不能不说是监事会制度的悲哀。

上述两个案例均来源于中国证监会主编的《上市公司监管案例汇编》(内部资料)。

值得关注的是,从公开资料可以发现,杨华就任外运发展独立董事职务,本身就与《指导意见》的要求相抵触。2004年4月10日,杨华在辞去外运发展董事职务的同时,被董事会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随后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而《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最近一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参见盛义:《中国独董调查及制度反思》,载于《中国证券报》2005年7月28日,第A10版。

例如,中钨高新拟续聘的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董事会审议为某公司提供4472万元担保的议案时,在4名董事(包括2名独立董事)提出资料不充分、担保可能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的情况下,仍投了赞成票。麦科特拟续聘的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因大股东资金占用及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交易所公开谴责。

参见盛义:《中国独董调查及制度反思》,载于《中国证券报》2005年7月28日,第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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