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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骄子与迷途羔羊

  2、在校大学生在校园内犯罪的类型。在校大学生在校园内的犯罪,其直接犯罪动机主要是为了获取钱财、或为了泄愤报复、或为了显示个人能力等。根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在校大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犯罪,以前主要以盗窃、故意伤害等两类等犯罪类型为主;而现在则除了盗窃和伤害外,还出现了诈骗、抢劫、杀人、强奸、网络犯罪、加入涉黑犯罪组织等。
  近年来,在校大学生因报复泄愤而实施的犯罪往往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004年“2.13”马家爵杀人一案就直接杀死四名大学生,毁掉了五个大学生家庭。
  3、在校大学生在校园内犯罪的被害人。在校大学生在校园内犯罪的被害人,主要是大学生,另外也有教师等。如马家爵杀人案件中的四名被害人,都是马家爵的同学;赵承熙杀人案件中的三十二名犯罪人中,除了大学生外,还有教授等。
  根据犯罪学理论,犯罪是犯罪人在特定犯罪情境中与被害人利益冲突的结果;有些被害人身上存在的被害诱因,对于其被害也有着一定关系。如有些被害人平时欺侮或嘲笑别的大学生,或没有树立起正确的爱情观,或没有正确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结果造成自己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或个人财产遭受了严重的损失。
  (二)在校大学生针对其所熟悉的人员实施犯罪。
  1、在校大学生在校园外实施犯罪的现象增多。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上世纪相比,大学生活动的空间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走出其熟悉的大学校园;与此相伴随的,是在校大学生在校园外实施的犯罪越来越多,危害性也越来越严重。如2004年江西南昌发生的“5.16”薛荣华杀人案,江西医学院大学生薛荣华手持水果刀,在1小时内连刺7人,造成2人死亡5人重伤。
  2、在校生在校园外的犯罪类型。在校大学生在校外发生的犯罪,通常也是发生在那些在校大学生所熟悉的场所里。如校园周边的网吧等公共场所以及居民生活小区等。
  二、在校大学生犯罪原因浅析
  在校大学生犯罪,不但直接毁灭了自己所在家庭的期望,而且造成被害大学生家庭的毁灭,也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是十分令人痛心的。但为什么在校大学生会犯罪呢?
  (一) 关于犯罪原因的几种学术观点
  1、龙勃罗棱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作为一名监狱医生、在对几千名犯人作了人类学的调查,并进行了大量的尸体解剖后,龙勃罗棱认为:1、犯罪者通过许多体格和心理的异常现象区别于非犯罪人。2、犯罪人是人的变种,一种人类学类型,一种退化现象。3、犯罪人是一种返祖现象,是蜕变到低级的原始人类型。4、犯罪行为有遗传性,它从犯罪天赋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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