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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产增减全息认证(六)

  实施财产认证,对产品的标志,将有更高的要求。如产品的型号、序列号,生产日期、厂家等,必须标志清晰,形制更加规范,以有利于认证工作的开展。
  第六节 拥有财产总量的认证
  财产总量认证,是防止非法财产流入家庭或单位的重要措施。因而,总量的认证,将极大地震慑犯罪。无量化的体现,既可以掩护非法财产增加,又可以掩护合法财产非法减少。财产增减,都有犯罪的可能,盗窃是增的形式,贿赂或破坏活动,是减的形式。
  家财总量的不确定性,作者将它列为最不正常的现象,是非法财产能增减的第一原因,因而必须消除,这是财产认证的第一重任,也是最艰巨之任。不能完成此任,就意味着财产认证的失败。
  第七节 财产增减类型的认证,
  1、纯增型。获得救济、奖金、抚恤、检拾物、侵占、继承、利息、自然生长的动、植物,升值等财产,只有增加,无减少。
  2、纯减型。馈赠、行贿、被盗、纳税、缴费、赔偿、被征用、丢失、自然损耗、破坏、消费等,只有减少,无增加。
  3、劳务型。工资、奖金等。
  4、交换型。
  (1)货币交换型。这是多数、大额财产增减活动所采取的无限类型。
  (2)实物交换型。这是特殊或小额财产增减活动所采取的有限类型。
  现实生活中,有互赠物品的习俗,有救助的美德,有捐献的义举,有发奖品的事例。对财产增减类型进行认证,确保其活动的合法性,防止单位、公民,挂着赠送、奖励、赞助的幌子,却行贪污、私分、贿赂之实。
  第八节 财产增减资格的认证
  凡是公民,就有财产增减资格,这是基本的权利,是生活的需要,是当家作主的重要标志。  
  犯罪分子不是人民,而是敌人,其人身自由已被剥夺,财产增减权亦被剥夺。他们的活动,受到强制,失去了在监管场所外生活的机会,同时失去了增减财产的资格。他们只能在监管场所内,进行低层次的消费,如必须的衣、食、住等,即使是这样的消费,也应受限,大部分由监管场所负责。这类人员,需国家做出有罪判决,才能剥夺其权力。增减资格的恢复,是其刑期的完毕。
  非法组织,不是公有单位,必须剥夺财产增减资格,使其丧失非法活动的物质基础。
  无户口或无国籍的人,同样无增减资格。首先,无户口的人无法确定辖区,失去了与认证机构建立隶属关系的根据。其次,因其行踪秘密,并过度自由,国家难以做到全面控制。他们承担的义务难以履行,应遵守的诚信无保证。这类人通常具备犯罪的条件和嫌疑,要么是在逃犯,要么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黑人”,要么是跨区域的流窜犯,要么是冒名顶替者,要么是外国派来的间谍。总之,这些人来历不明,剥夺其财产增减资格,就寸步难行。
  商品生产或销售人员,还应有生产资格或商业资格,包括生产许可证,工商执照,售后服务,注册资金,允许经营的范围等。如无国家许可,超范围的任何物品不允许增减。这一类的资格丧失,是生产、经销部分商品资格的丧失,不是所有资格的丧失。销售和生产者,须有固定场所,须在认证机构的辖制之下
  此外,还应具备购买资格。无购买能力,便失去购买资格。限制这类人员,能有效地防止无偿占有、使用、诈骗他人财产案的发生。有钱随意购物,无钱什么也买不到。这类人员的资格丧失,是暂时的,一旦具备购买实力,交换资格便自动恢复。
  国家不能闭关自守,而应加强贸易往来,才能跟上世界潮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对外贸易势必越来越频繁,规模越来越大。所以,应给予国外人士财产增减资格。他们的资格,是临时取得,不是终生拥有。怎样取得,时效几何,由国家制定特别政策。
  已实施财产认证的国家,其公民到未实施财产认证的国外去经商、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可倒换国家的外汇储备,以保证公民的出行。在国内的活动,则统一使用数字币,防止与外国人勾搭,搞颠覆破坏。
  第九节 财产来源与去向的认证
  凡是财产,皆有来源去向,否则,就违背了客观规律。原存在地或生产地是来源,新存在地或消灭地便是去向。假设财产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那天便是来源。假设财产毁灭,那么,浩瀚的宇宙就是去向。
  一般情况下,减少者之家是来源,增加者之家是去向。所以,财产的来源与去向,反映到账面上,就是参与财产增减者的名称。只要知晓其名称,就确认了来源与去向。特殊情况下,财产的来源与去向,不是单位或人家,而是自然界。即使是自然界,也应详细描述。
  财产来源与去向,随时都可变更,如不及时标示,有可能把它们搞丢,过后便无法考证。有些人正是钻了这样的空子,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如某些执法者审讯犯罪嫌疑人,开始非常认真、严厉,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大有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决心和气概,不愧为“高素质”、“铁面无私”、“优秀执法者”的称号。一旦犯罪事实水落石出,态度就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与犯罪分子站在一条板凳上,为其出谋划策,使其免遭惩处。这全是嫌疑人的钱财在发挥作用、在驱使某些执法者。严厉审讯也好,出谋划策也罢,根本不是为干好工作,而是利用工作之便捞财。为一己私利,公然损害国家原则,放纵罪犯。有些案件,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是一种口供,起诉阶段就变供,审判阶段就全面翻供,这固然有执法者水平低的一面,有逼供的一面,但绝不能排除执法人员在故意捣乱。捣乱的原因就是犯罪分子主动或受到启示或被逼出了“血”。执法者本是同一战壕的战友,却互相使“拌子”,你给我出难题,我给他出难题,使侦查、公诉、审判难以进行。谁出了“血”,谁得了“血”,无法查考。有些执法者,充分利用了这样的非正常现象,做出一些不该是结论的结论,不该是结果的结果,把案件搞的乱七八糟,把公平深深埋葬。
  有些案件侦破后,追缴的非法财产,即未交付国家,也未交付被侵犯者,而是刚出狼嘴,再入虎口,被办案者得到。这些案件的侦破,并未起到好效果,不如不侦破,侦破后,反增一个案件、一批犯罪分子、一份怨恨、法律的威严又降低了一分。所以,应对财产的来源与去向进行追踪,只有追寻到财产的终极去向,才能判定公私财产增减活动是否正常。
  证明财产增减的账本,不能只纪录财产的种类、数量,同时还应纪录来源于去向。所有财产来源与去向能够标示之时,便是那些非正常现象的没日。
  第十节  财产增减时间的认证
  只要发生财产增减,必产生增减的时间。既然产生了时间,就应将其记录准确。增减时间,同样能够证明很多东西,所以不能舍弃。
  第十一节  权力与义务的认证
  谁承担何义务,谁享受何权力,必须分清。如纳税,在财产增减过程中,认证机构就已代理完成。公民应尽的义务,被确认。再如维修,保质等义务,也能被确定。过去,因双方未储存财产增减信息,因而难以确定财产增减关系,出现责任,找不到承担者,权益无法保障。实施财产认证,财产增减须规范化进行,谁是生产者,谁是销售者,谁是使用者,权力与义务,一目了然。该享受权力者,全部享受,该承担义务者,无法逃避。
  第十二节  个人绩效的认证
  谁进行了救助、支援,应为其作证,既是对捐赠者的鼓励,也是为大众树立的榜样。赠予者,减少多少财产,被救济、支援者,增加多少财产,将以记账的形式,载入史册。
  个人创造多少财产,不但是富有的事实,也是为社会作贡献的标志。财产认证,将真实地记录每人的创造活动,谁是劳模,谁是英雄,谁是富翁,一目了然。
  第十三节 增减者面孔的认证
  因面孔认证属于身份确认范畴,故移至第十章第十三节。
  总之,能产生什么,就认证什么,目的是形成链式机制。认证的项数越多,认证机制越严谨,威慑力越大。
  第十章 财务管理新体系
  第一节 财产认证目的
  人类最后一例天花病,于1977年出现于索马里,从此再未发现此病。1980年5月28日,世界卫生组织在第23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宣布,天花病已在世界范围内彻底消灭。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依靠人类自身的力量被消灭的疾病。战胜天花病的重要原因,是采取了接种天花疫苗的措施。如无这种积极的预防措施,天花病还不知肆虐多少年。
  打击犯罪,也应像预防天花病一样,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由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设立财产认证机构,其出发点,是运用法制的力度,规范人的财产增减活动,使财务管理进入到微观层面。应用认证机制,限制非法财产获取、拥有,使用,以达杜绝、减少某些犯罪之目的。
  第二节 认证机构的任务
  认证机构及时采集、传递、储存公私财产增减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为单位、公民设立账簿,充当会计,负责转账。审查公私增减活动及其财产是否合法,保证财产增减有序进行。没收非法财产,及时发现犯罪,移送执法机关。及时为国家收缴各类费、税。公证公私财产及其增减活动,为公私赋予财产所有权。
  第三节 财产认证的战略
  侵财案具有广泛性,必须在全国或世界范围内部署兵力,全面设防,而不是重点设防。财产认证,打的是人民战争,而不是局部战争,是持久战,而不是闪电战,是立体战争,而不是平面战,是积极防御,而不是消极防御。
  第四节 认证机构的工作特点
  财产认证,涉及到所有的财产增减者,但它不是包揽一切的大“管家”,管理内容受限。它只是财产管理中的一个环节,起着对公私财产定性的作用,起着公私财产增减活动规范化的作用,起着迫使公私财产量化的作用,起着节制财产流转的作用。
  公私生产何产品、规模、定价、指导思想、指令、行政管理、财产分配、人员任免、项目增删、利润盈亏、资料积累、储藏、运输、质检、计量、增减时间、拟与谁交换、拟交换种类等,都不是认证机构决策和参与的内容。这些工作,由增减财产者共同完成,或由其它机构协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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